㈠ 員工自願放棄購買社保該怎麼辦
員工自願不購買社會保險的處理方式,產生原因分析:
一是養老保險要交15年後才版可享受到,對於流動人口根本權享受不到這一項;
二是即使買了社保後也不能轉回家,就要去退保,而退保時,只能退自己繳的那部分但公司幫繳的那部分是退不出來的,相當於只是無息存款還不如自己拿在手裡放心;
三是不太了解國內保險體制的發展,國家社保制度雖不完善,但對保險險種中無須由個人繳交的部份,企業幫員工繳交,員工還是非常樂意的,如工傷保險部分和生育保險部分。
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社保必須購買,這是具有法律強制性的。
㈡ 員工自願放棄社會保險,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個人,是否合法
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給員工購買社保和簽訂勞動合同都是強制行為,是不能雙方約定的,約定了也是無效的。
就社保來講,社保的錢是單位和員工各交一部分給國家的社保機構的,單位發錢給員工是不能代替社保的,即使發現金,社保也還是沒有買。而簽合同是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是不能約定的。
(2)企業大齡員工資源放棄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㈢ 如果公司強行要求員工自願放棄交社保的怎麼辦
你好,國家政策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足額按時繳納社保。如果你公司不為職工繳納社保,你可向當地社保部門舉報該公司,並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企業足額按時繳納你的社保,並對之前已經拖欠的社保進行補繳或者是賠償相應的損失。
㈣ 員工自願放棄參加社保,企業違法嗎
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本人自願放棄繳納社保也是一種違法行為。從法律規定看,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因此,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員工被要求或是主動簽署保證書放棄單位為自己購買社保也是一個無效的法律行為。
㈤ 對於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員工和企業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朋友你好,如果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的情況下,其員工要求企業補繳,那麼企業就必須要為員工補繳,另外,員工是可以以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要求立刻解除勞動關系,並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但是因為員工他有簽訂自願放棄社保繳納協議的在某種層面上要求的經濟補償金是不被支持
㈥ 職工可以主動放棄繳納社保嗎
不可以!
此外公司也不能與員工簽訂類似「員工自願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版,公權司將社會保險金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的協議!
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㈦ 原單位的企業社保是否可以選擇放棄或者清除
企業社保其實就是職工社保,社保是社會保險的簡稱,它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這五種保險種類。養老保險讓我們老了退休後可以每月領取到一筆保障其生活的錢,醫療保險可以讓我們在發生病症時國家幫助承擔其一部分看病費用,而生育保險可以讓職工在生育時享受到一筆國家給予的費用補貼,而失業保險則可以讓我們失業後領取到保障生存的錢,工傷保險也是保障我們如果發生工傷,國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每種保險對應其相應的責任,也是我們每個人的一種社會福利,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交社保是必不可少的。當然,我們要享受相應的權利時,肯定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責任。
比如,養老保險需要我們累計交滿十五年,到退休年齡後才可以領取到基礎養老金;
而醫療保險則需要女性職工交滿二十年,男性職工交滿二十五年後,才可以在退休後享受終身醫療保險服務。
至於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也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條件交滿一定的年限才可以,在這就不細說了。
那麼,如果我們辭職後,社保關系應該如何處理呢?
無非就是由原單位轉至下一家新單位,只要我們辭職,原單位的勞資人員就會幫我們把社保給退掉,俗稱「退保」,退保後新單位就可以接著交社保,如果你的原單位與新單位在同一個城市的行政區,那麼只需要把社保的代碼告訴新單位的勞資人員就行了。
如果你原先的單位與新單位不在同一個城市或者說不在同一個行政區,那麼你需要在新單位工作交了社保後,至原單位的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把你的社保關系給調檔出來,你拿著身份證和新單位開具的接收函給社保處的工作人員,兩地社保處會自行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