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交社保時間
社保每月繳費時間規定: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審核結算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
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每個地區的繳費時間有些差異,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
⑵ 社保繳納時間
通過當地社保局網站網上查詢,能查到社保額度和繳納時間。
⑶ 北京社會保險最早強制繳納時間
應該是1999年1月出台的《來社會保險自征繳條例》,我印象中是國務院第258號令,在這裡面對企業或個人不繳納社會保險承擔的處罰責任,進行了明確的要求。國辦38號和199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2號令文件的重點還是養老保險的的建立和收繳、支付辦法,並沒有對違反行為做出明確的規定。
⑷ 北京社保繳納時間
這是北京地區大致繳費日期,社保記錄在每月的16日前確認,截止修改;繳費一般是在每月的25-30日。具體還請咨詢北京12333社保經辦機構落實
⑸ 北京社保繳納時間規定 北京社保有什麼規定
2016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的公告2015-08-27依據《關於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社保發[2015]31號)文件精神,現就2016年度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參保繳費時間2016年度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時間為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二、個人繳費標准城鎮老年人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360元;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160元;城鎮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殘疾的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360元。三、繳費方式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凡是採取銀行代扣繳費方式的,應在2015年9月20日前或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標准存入足夠金額(備註:應在保證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基礎上多存10元錢);凡是採取現金繳費方式的,應按照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和學校與托幼機構(以下簡稱:參保單位)規定的時間一次性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四、個人免交費資格驗審凡符合個人免交費條件且繼續參保的各類人員(退養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除外),持民政部門核發的相關證件或確認的書面說明(原件與復印件)到參保單位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對於無行為能力或行動能力的,則由民政部門或監護人代為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城鎮居民須持有效期限內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居民困難補助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員供養證》、《北京市低收入救助證》中的一種進行免交費資格審驗,其中無業居民中的殘疾人員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交《低保證》、《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以及《北京市無固定性收入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金審核發放證》等證件中的一種。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⑹ 請問北京交社保扣費的時間節點是幾號呢
一般社保局會抄在每個月的19號鎖定公司社保台賬,19號前繳納當月的社保費用,19號以後只能辦理下個月的社保。社保局對於每月20日以後申報的數據,視為下月申報數據處理。
社保局在鎖定公司台賬後,會在20號統一從各個公司社保專戶里扣去各個員工的社保費用。26號之後或者下個月初員工就能查到社保帳戶繳費明細,20-25號是社保扣費後的一個刷新時間段。單位當月交的社保扣費成功後,員工下個月1號起就能使用社保卡了。
(6)北京市企業繳社保的時間擴展閱讀:
用戶交社保注意事項:
城鎮職工基數確定:每年4月根據上年平均收入核定,當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數不變。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上限上年社平工資300%/下限為上年社平工資的40%,醫療保險上限為上年社平工資300%/下限為上年社平工資60%。
醫療可以按照單位9%+1%個人2%+3元的本市/外埠農村勞動力繳納,也可以按照單位2%個人不繳費的本市/外埠農民工繳納。
⑺ 北京市 有關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時間問題
1.交不了的,北京是25日之前辦理申報,申報不了的,只能是下個月了,25日之前辦理的都可以交當月的
2.這個倒是沒有明確規定,按照程序來說,只要25日之前在社保減員,那麼就可以不交當月的保險了,實際中怎麼操作,就看單位了吧,像很早就離職的那種,就不需要給交了
⑻ 北京市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從哪年開始的
92年10月。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對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8)北京市企業繳社保的時間擴展閱讀:
繳納社保注意事項:
不同於單位繳納的五險,個人繳納的三險繳費周期為一年,每年的四月到六月為繳費期,繳費額為全年保險額,根據國家的保險標准要求,採取多退少補的方式。
繳費地點為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繳費需要的材料主要是身份證,現金或刷卡支付都可以,繳費額根據不同地區有所不同,繳費標准也有一定差異,一般是九千到一萬左右。
繳納個人保險的話要先進行個人繳納申報登記,簡單來說就是在系統內讀取並核對用戶的信息,這個窗口的辦理內容較為簡單。
⑼ 社保每個月幾號交時間是怎麼算
社保繳費時間各省規定不同,具體需要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以下是廣州、深圳和北京的社保每月繳費的時間供參考:
(1)廣州:繳費單位當月的參保人員沒有增減變化,應在當月15日前申報繳納社保費;如果逾期即未在當月15日前申報繳費,主管地稅機關一般按繳費單位的上月應征數據進行分次批扣,批扣時間直至當月底,這種情況下,繳費單位必須自行負責關注批扣是否成功,如果批扣不成功,需前往所屬區主管地稅局辦稅廳進行申報繳納社保費。
(2)深圳:社保規定扣款的日期是每個月的23號--25號,如果需要查詢個人明細最好是在月底的時候查詢。單位如簽訂了銀行代扣協議,一般都是15號之前扣款。具體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詢。
(3)北京:一般社保的結算時間是每月25號,建議你最好往前趕,越臨近月底辦業務的人就越多,還有下午的4點前可以現金支付,4點後就只能用借記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裡也接受支票(但具體要求不清楚),具體還請咨詢北京12333社保經辦機構落實。
(9)北京市企業繳社保的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1、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2、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3、第八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4、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後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5、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不得偽造、變造。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樣式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6、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網路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