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購買社保,離職後如何申請個人
原來你那天要問來我這個問題啊,自我戶口在成華我直接去問的,然後他叫我開個農行的戶(存摺)就可以辦了
可能每個區都不一樣吧,最好去問下你在武侯區的社保局是在哪個銀行開戶,以後就可以直接在武侯交個人社保,直接在存摺上扣就完了
如果前個月沒交,可以補8個月以內的
⑵ 公司為離職員工中斷社保去社保局辦理需要什麼資料
資料包括:
1、填寫完整的《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備案及失業保險待遇申報表》;
2、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系本人願意中斷就業的,應提供本人的書面辭職申請;單位與員工協商解除的,應提供雙方簽訂確認的解除協議書);
4、保險經辦機構認為應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單位給員工辦理停保手續,首先去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解除合同備案,再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憑一式兩份的變動申報表辦理停保。
社會保險是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2)員工離職繳納社保申請擴展閱讀:
停繳社保流程:
減員處理,兩種方法
1、網上申報辦理減員業務,無需到社保中心即可;
2、在企業管理子系統里打出減員表報盤去社保中心窗口辦理。
網路申報:
已開通網路申報的繳費單位,每月1-15日內可在互聯網上進行增、減員辦理。繳費單位可用申報輔助系統製作並導出增、減員報盤文件
窗口辦理:
磁碟申報變動人數在5人以上的繳費單位可使用磁碟(U盤)申報。
每月1-15日內繳費單位可用社保費地稅全責徵收申報輔助系統製作並導出增、減員報盤文件,存入磁碟(U盤)。將磁碟(U盤)、紙質《社會保險費個人明細登記表》一式2份、稅務登記證副本及社保登記證提交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
繳費單位使用申報輔助系統導出增、減員報盤文件時,如果增、減員人數多於500人的,系統會按照500人一個文件的形式導出多個文件,繳費單位存入磁碟(U盤時,必須存入所有導出的增、減員報盤文件,否則將導致數據不完整。
⑶ 離職後公司為員工交的社保可否申請退回
社保是不可以退回的。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公司和員工各自繳交的社保在員工離職後只能停交,但不能退回。
⑷ 員工離職,公司如何辦理社保退保,需辦理什麼手續
社保非因以下情況不得退保退費。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退個人賬戶人員范圍。在職死亡;家住農村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人員;重復參保的人員。
超過猶豫期的退保視為正常退保。通常領取過保險金的保單,不得申請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單經過一定年度後,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約申請,壽險公司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退還保單現金價值。保單現金價值是指壽險契約在發生解約或退保時可以返還的金額。
在長期壽險契約中,保險公司為履行契約責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數額的責任准備金,當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內因故而要求解約或退保時,保險公司按規定,將提存的責任准備金減去解約扣除後的余額退還給被保險人,這部分金額即為保單的現金價值。
⑸ 員工離職,如何退社保
在參保地社保局申請.
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養老本本,醫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養老,醫療保險.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最後還是建議你謹慎退保,得不償失.
⑹ 離職員工補繳社保應該如何繳
當員工出現辭職、或者其他變故斷交社保後,在進入新單位時可以做兩個月帶補繳,如果斷交的時間過長,可以通過一些社保的代理機構,專門來操作補繳,不過他們需要按照繳納的比例收取一定的費用,他們可以幫你把斷交的社保補上。
員工與單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單位沒有給員工繳交社保的,員工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在職員工可以與單位協商,離職員工需在離職後一年內與單位協商,要求補繳,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屬地勞動監察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單位補繳社保。
關於員工社保補繳的年限,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進行補繳年限界定和規則制定。企業資深人力認為,員工請求單位補繳社保的,從勞動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單位沒有為其繳納社保費之日起最長不能超過兩年。
一、理論依據:
1、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發放員工工資的書面記錄可以只保存兩年以上備查。也就是說,超過兩年的工資記錄,用人單位沒有繼續保存的法定義務。
2、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這條規定可以解釋為,超過兩年時限的,即使單位工資、加班費等支付不足,單位也不再承擔被員工追索和被勞動部門查處的責任。
3、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兩年前的加班工資,原則上由勞動者負舉證責任。
如超過兩年部分的加班工資數額確實無法查證的,對超過兩年部分的加班工資一般不予保護。(本條規定僅適用廣東地區)
社保屬國家法定福利,個人和單位都應當依法參加社保,社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一部分記入社會統籌賬戶,一部分記入員工個人賬戶。從本質上看,社保應當屬於員工勞動工資的一部分,其性質與工資、加班費等相似。
如果這個推論成立,那麼,參照上面三個法條規定,員工主張社保補繳的期限,應當與勞動工資一致,不超過兩年。
我國的勞動法律規定,相關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進行勞動時,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相關的用人單位應對這類工資發放信息進行相應的保存兩年,超過兩年的用人單位可以不進行保存。但在保存期間的社會保險應由用人單位進行繳納。
(6)員工離職繳納社保申請擴展閱讀:
關於社會保險補繳的常識
一、單位補繳
1、到齡退休人員,經相關業務科室核定單位無繳費能力的,可補繳單位及個人拖欠的養老保險費本金及利息,然後辦理退休待遇。
流程:
單位填報
①《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三份。
②退休審批表及身份證復印件,到征繳大廳辦理。
2、從業人員辦理轉移手續補繳,經相關業務科室核定單位無繳費能力的,允許在其補繳拖欠的各項社保險費本金及利息後辦理轉移提供下列資料在大廳辦理。
①《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
②轉移社會保險手續的相關證明,如調動手續等。
③如無能力補繳欠費自願放棄欠費年段補繳,由個人寫申請、復印身份證在大廳辦理轉移終止,以後不得補繳。
3、按規定應參保繳費而從未繳費的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在單位辦理參保手續、申報繳費並經業務科核定後,可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和利息,滯納金按條例規定執行。
①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給分管業務科;
②業務科核對,填寫補繳資料核實表;
③到大廳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及利息。
4、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補繳應繳部分的差額,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及利息全額補繳。補繳1998年以前的社會保險費工資超過社會平均工資60%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①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
②提供補繳人員補繳期間的原始工資發放憑證。③經業務科核對,填寫補繳清算資料核實表。交由大廳錄入、核算。
5、單位補漏繳人員
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從第一次參保時間往前補繳1998年1月前欠費。
①提供原始的工資發放表和相關會計憑證,到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審批,由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出具補繳通知單或補繳審批表。
②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到大廳進行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和利息的補繳,滯納金按條例規定執行。
補繳第一次繳費以來中斷、漏繳的社會保險費,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在大廳辦理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及利息。
二、個人補繳
1、以個人名義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從1998年1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以個人身份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的可以補繳單位及個人1992年1月後曾經參保以來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①帶本人身份證、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相關證明。
②填報城鎮個人繳交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在大廳辦理繳費。
3、在確無能力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用人單位中就業、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後,可按個人參保辦法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但不得由個人補繳以往基本養老保險欠費;
如需補繳,由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以單位名義補繳。
4、在1998年前應繳養老保險費而從未繳納的從業人員(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檔案、勞動合同等)審批後,均可辦理補繳手續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本金及利息。
①提供從業人員檔案材料到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申請審批
②拿參保人員補繳審批表到繳費大廳填寫個人繳費申報表進行繳費。
5、已參加醫療保險有基本醫療待遇的退休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男未滿30年,女未滿25年的,按規定可以一次繳納余期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時間、需繳納的余期年限由參保人到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醫療科確定後,到繳費大廳辦理。
6、關閉破產企業繳費後,原參保人員可按社會平均工資60%補繳差額,核銷企業除外
由此可見,離職員工補繳社保的申請書相信大家已經了解到填寫格式規范以及主要辦理流程了。同時也介紹了個人繳納的情況。包含已參加一包或者是破產企業等等原因。個人補繳申請書格式填寫方式還需要向當地相關部門進行咨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補繳
⑺ 員工離職後社保要怎麼辦
員工離職後可以辦理社保轉移。
申請資料以及辦理流程:
1、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2、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7)員工離職繳納社保申請擴展閱讀:
離職時注意要點
1、離職時要和公司、工廠合適最後離職日期,避免少交幾個月社保。
2、養老保險手冊看2個公章,1個是公司公章,另一個是社保機構蓋的繳費公章,一般都是長方形。有這2個公章才是完整的繳費記錄。
3、確定醫保最後繳費月份,離職如果當月交過醫療保險可以享受,次月不再享受。記得避免3個月醫療斷檔期。想不讓醫保斷檔,要在3個月內尋找到下家繳費。
⑻ 離職員工的社保該怎樣辦理
員工離職申請獲得單位批准即可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要到當地勞動和社會回保障局勞動合同管理科備案的答,所以在去辦理備案手續的同時你可以到社保中心辦理該員工社保帳戶報停手續,這樣該員工的社保帳戶就會凍結,等待他有了新單位,由新單位給他辦理社保續交時,他的社保帳戶就會解凍的,有的地方社保中心可以通過網上辦理報停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