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6江蘇省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是多少錢
您好,中國平安人壽陳宏貞很高興為您服務!
養老保險不同等級繳費也不同,您可以打電話問您所在區域的社保局。
建議買了社保後可以再買份商業保險作為養老補充。
② 江蘇省社保繳費計算
根據工程的的不同類別,查看《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09年)的計算基數為「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4年)的計算基數為「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工程設備費」;然後用基數乘以相應費率得到。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江蘇省企業人員社保繳費比例
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4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以北京2017為例:(北京社保)社保公積金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個人8%;公司19%;
醫療保險個人2%;公司9%;
失業保險個人0.2%;公司0.8%;
工傷保險個人0%;公司0.4%;
生育保險個人0%;公司0.8%;
住房公積金個人12%;公司12%
拓展資料
以社保中的養老金為例,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社保繳費比例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由於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的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會帶來各社保險種的調整。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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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2016江蘇社保繳費最低多少錢
個人來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是沒自有區別的,只是在繳納金額上有所不同。
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0.7%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0.5到1.6%也是全由單位承擔。
注意: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各省市地區承擔比例有所不同。
⑤ 2016年 南京最新社保繳費比例 南京社保繳費比例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繳費基數和比例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各險種繳費比例是多少?
險種
單位繳費比例
個人繳費比例
養老
20%
8%
醫療
9%
2%
失業
1.5%
0.5%
工傷
0.5%-1.2%
0
生育
0.5%
0
(二)如何確定繳費基數?
1、社會保險各險種採用統一的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按職工上一自然年度工資性收入總額除以實際發放工資月數申報職工個人本結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下同)的月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應採取本人確認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職工。
2、依據國家統計局的口徑,職工工資收入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性收入等。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公布繳費基數的上、下限。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限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下限的,按照下限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按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申報其繳費基數,對申報的繳費基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標準的,由經辦機構在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確定後統一調整。
⑥ 江蘇省職工社保繳費比例
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業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189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5946元。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的企業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369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6843元。
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項。南通社保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20%個人8%
醫療單位繳納8%個人2%
失業單位繳納2%個人1%
生育單位繳納0.8%個人無須繳納
工傷單位繳納0.8%個人無須繳納
此外住房公積金對半單位繳納8%-12%個人8%-12%
參考一:關於開展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審核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的通知
市區各用人單位: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1號)、《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工作的意見》(通政發[2004]84號)、《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和《江蘇省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實施辦法》(蘇勞社察[2005]10號)精神,結合市區具體情況,現就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審核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象
凡在市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各類企業、勞務派遣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以及中介機構(以下簡稱單位)。
二、時間和方式
1.時間為2008年2月15日至2008年3月25日。
2.請各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
(1)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工資薪金和工會經費等三項經費明細表(地稅附表十二、國稅附表五);
(2)2007年度會計總賬、應付工資明細賬及其他與本單位工資發放相關的資料;
(3)《南通市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南通市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一式兩份),同時附電子文檔。
3.請各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
(1)2007年6月份、12月份職工工資表及考勤表。
(2)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報告書(可從南通勞動保障網下載)。
(3)勞動保障書面審查記錄手冊(首次參加的單位,現場列印發放)。
三、地點
各單位按轄區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事點進行申報、審查。
原市本級所屬單位申報、審查地點:青年西路109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號樓3樓308室。
原崇川區所屬單位申報、審查地點:躍龍南路36號8樓(供電局南原崇川區政府大樓)
原港閘區所屬單位申報、審查地點:城港路56號港閘區委黨校前排2樓
原開發區所屬單位申報、審查地點:開發區金橋路9號開發區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底樓大廳(開發區國稅局北100米)
四、繳費基數的確定
1.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實行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申報。
2.單位以2007年實際發生的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總額是指繳費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繳費單位實際參保人員繳費工資總額高於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以本單位實際參保人員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繳費。
3.職工個人應繳的社會保險費以本人2007年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是指繳費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本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工資性收入等)。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申報,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申報。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業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189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5946元。2008年7月後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待2008年度社會保險基數公布後再行調整。
4.經核定的繳費基數執行時間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五、其他事項
1.各單位所帶材料均須加蓋單位印章。職工本人的繳費基數,須在單位申報的繳費花名冊上經職工本人簽名確認並加蓋單位工會印章,或通過公示方式予以確認並加蓋公章。
2.各單位必須按時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如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繳費基數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依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執行,即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同時,將其列入重點稽核對象,上門實地稽查稽核。對不按規定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對於單位和有關人員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相關資料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將依照《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予以處理。對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的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附件:1.《南通市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
2.《南通市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
3.《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報告書》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
二○○八年一月九日
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2008年1月11印發
參考二:關於發布2008年度南通市區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08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勞社險[2008]1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發布2008年度南通市區社會保險基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7374元。
二、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市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下同)和用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為:
1.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下限,按不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369元)確定;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上限,按不超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6843元)確定。
2.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
三、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2008年6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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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2016年江蘇省社保繳費新規定,江蘇省社保繳費基數以及比例怎麼算
2016年的社平工資這個時間是下不來的,只要社平工資不公布,今年繳費基數就暫按去年繳費,待公布後多退少補。
⑧ 江蘇社保繳費優惠政策
7月1日起江蘇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將上調274元2012年5月24日08:34來源:中國江蘇網選稿:趙菊玲
東方網5月24日消息:昨天,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的消息傳來,上下限分別上調1371元和274元。這是「江蘇將上調全省最低工資標准」之後,又一個關注度極高的民生政策。昨天,快報記者從江蘇省人社廳獲悉,2012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正式出爐。省人社廳規定,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基數下限,將從去年度的2025元提高到2299元,上限則從10126元提高到11497元。此外,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也將提高,這意味著養老金等社保待遇會相應提高。據悉,新標准將於7月1日起執行。
省定標准:月最低繳費工資增2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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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江蘇省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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