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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在別的單位交了社保

發布時間:2021-02-13 04:19:05

⑴ 公司法人員工在其他公司上班社保怎麼處理

您好,(8)社保只允許在一個地方繳納,如果在其他地方繳納了,在本公司就不用再繳納了,只要申報個稅就可以了。

⑵ 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在另一家公司交社保合法嗎

不違法。

因為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公司委託第三方勞務公司繳納社保是公司和其之間的協議,只要給員工繳納社保就不算違法,只不過將保險業務外包而已。



(2)公司員工在別的單位交了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企業在辦理登記注冊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前款規定以外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⑶ 確定了員工在其他的公司繳納了社保,我公司不好繳納,那麼只發工資並算入成本費用,這樣算違法嗎

簽訂勞動合同後,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是違法的,有人訴訟是要追責的。
其次可以與員工協商,將社保金以工資形式發給員工,工資單標明社保繳納金,讓員工自己去繳納。

⑷ 員工在職社保可以在別的單位購買嗎

有勞動合同是可以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內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容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⑸ 已在其它單位繳納社保的員工還需再在本公司繳納嗎

可以不繳納,只有原單位繳納的社保辦停後才能在現單位繳納上。

⑹ 員工已在別的公司購買社保的證明

社保證明
社保繳費證明各地根據當地政策都會有所不同,總的來說內,大同小異。下面以南京市為容例,給大家簡單介紹下社保繳費證明的規定。
目前,用人單位及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已成為各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認證的重要內容。為做好開具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工作,加強對開具對象的跟蹤管理,現將有關規定明確如下:
對個人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由申報服務一科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對需加蓋中心公章的,經申報服務一科科長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對單位需出具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稽核一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在審核其參保繳費情況後開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同意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對參保面不足、繳費明顯不實、有欠費的單位,稽核一科應要求其立即進行自查整改,對暫時無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對象,實行跟蹤管理;
對單位因參加企業年金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申報服務二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和書面申請。

⑺ 員工掛靠在其他單位交納社保,怎麼處理

員工掛靠在其他單位交納社保,可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社保轉移相關規定如下,辦理方式及應備文件:

本人櫃面辦理應備文件:

  1. 社保合同變更申請書(客戶信息變更類);

  2. 投保人身份證件。

  3. 委託業務員前往客服中心辦理應備文件:

  4. 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客戶信息變更類);

  5. 授權委託書;

  6. 投保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7. 代辦人身份證件。

社保轉移注意事件:

注意事項:

  1. 申請資格人:投保人;

  2. 受理時間:保單效力終止前;

  3. 申請限制條件:如果保單之前存在未清償款項,需先清償後方可申請辦理。

⑻ 員工在公司上班,在其他公司簽了合同並交社保,應該和他簽什麼合同

如果是勞務派遣的話你應該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你只需給勞動者提供工作崗位發放工資而無需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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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司員工在別的單位交了社保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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