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比例是多少
單位:養老:20%;
失業:1%;
工傷:0.3%~1.9%不等,按經營范圍危險程度確定;
醫療:10%;
生育:0.8%;
住房:12%。
個人:養老:8%;
失業:0.2%;
工傷:無;
醫療:2%+3元;
生育:無;
住房:12%。
㈡ 公司跟個人所繳納的社保比例各是多少
以鄭州市為例。五項社保繳費參保個人與用人單位分別承擔的比例各不相同,具體為: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27%(其中單位19%、個人8%)。
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按照行業劃分為八類,基本費率分別為0.2%、0.4%、0.7%、0.9%、1.1%、1.3%、1.6%、1.9%,工傷保險費由單位繳費,職工不繳費。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10%(其中單位8%、個人2%)。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員工繳費基數總和企業為1%,機關事業單位為0.5%,均由單位繳費,職工不繳費。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1%(其中單位0.7%、個人0.3%)。
(2)公司為員工交納社保比例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個人和公司的比例,都是由每個地區按照地區情況判定的。以鄭州為例,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為例,個人繳納的比例分別為:8%、0、2%、0、0.3%。而公司繳納的比例分別為:19%、0.2-1.9%、8%、1%、0.7%。
社會保險參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平均工資的60%作為保底繳費基數,平均工資的300%作為封頂繳費基數。單位在辦理職工參保手續,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基數時,應當申報參保職工的實際工資。
職工申報的繳費工資基數在保底和封頂之間,作為有效繳費工資基數,達不到保底的按照保底工資基數繳費,超過封頂工資基數的按照封頂工資基數繳費。
參考資料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網-鄭州市在崗職工社保繳費基數公布 每月最低3
㈢ 公司給員工購買的社保標準是多少
一、社保標準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二、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社保保險中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由個人和企業分別繳納的,一般企業佔大頭(全國各地繳費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繳費比例為: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 ,個人繳納0.2%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 ,個人繳納2%
(3)公司為員工交納社保比例擴展閱讀
繳費基數的具體確定方法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㈣ 公司與員工按什麼比例交社保
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版的規模權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㈤ 企業給員工交納社會保險金的比例是多少
企業給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的比例現在是16%,至於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大致是6%~2%吧,具體要看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的規定。
㈥ 社保繳納個人和企業的比例是多少
企業和個人保險繳費比例,對於不同的參保者來說,單位和個人保險繳費的比例是不同的,而且,由於不同城市的經濟水平不一樣,社保繳費比例也是不一樣的。下面為一般繳費標准: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1%,個人繳納比例2%+3。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繳納比例0.2%(農業戶口個人不需繳納)。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
(6)公司為員工交納社保比例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企業基數: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上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下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2、工傷、生育、醫療保險
上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下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繳費比例
㈦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基數到底應該是多少
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7)公司為員工交納社保比例擴展閱讀: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