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斷交2年,「續交」和「補繳」哪種更劃算
事實上,社會保障繳費的問題,無論你是繳納職工保險還是城鄉居民基本養專老保險,一般都建議堅持繳費屬,因為如果社會保障繳費中斷,會影響到我們,所以如果社會保障能夠持續繳費,最好不要中斷。繼續支付更具成本效益,畢竟沒有其他費用要繼續支付。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總是會遇到問題,因為一些不可避免的或受控制的因素影響我們的生活,甚至影響社會保障的支付。
㈡ 我社保交了2年了 中間斷了一段時間,現在交有什麼影響嗎
欠費來6月以上的,除需要交納滯納金自(0.5‰)以外,沒有其他不良後果。
1、如果原來的社保賬戶停繳的時候已經辦理了停繳手續,那麼社保賬戶現在就是封存狀態,可以直接去辦理續保手續,同時不需要補繳空檔期費用。因為社保繳費年限是累積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
2、如果原來的社保賬戶停繳的時候沒有辦理社保停繳手續,那麼社保賬戶現在就是處於欠費狀態,則必須補繳完欠費,甚至一定的滯納金才可以辦理續繳手續。
3、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
(2)社保繳費斷多2年能不能補繳擴展閱讀
社保斷繳,不一定必須補繳:
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
㈢ 個人繳納社保中斷兩年怎麼補
要分情況討論,如來果是用自源己的個人名義參保的,出現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在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時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另外也要補繳五險;要是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4. 其他相關材料。
(3)社保繳費斷多2年能不能補繳擴展閱讀:
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
參考資料:網路-社保補繳
㈣ 我已經60歲,社保繳費九年,中間斷了二年能不能補繳回來
不允許補繳。即是你補繳二年也達不到社保要求的十五年退休繳費年限標准。
允許你延長繳費時間繼續繳費,再繳費五年,仍然達不到十五年,此時允許你一次性補繳差額年限辦理退休手續。
㈤ 社保交了2年,中間斷了半年,能不能進行補繳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因為工作更換等原因,很多投保人在社保繳納到一定階段一會出現斷交的情況。個人要想繼續享受社保相關優惠政策,可以通過補繳的方式。
社保交了2年,中間斷了半年,能不能進行補繳
一般來說,社保斷交以後及時辦理社保停繳業務,在您找到新的工作或者有新的經濟來源以後續交即可。
社保續交的基本申請辦理流程
1、個人應填寫續交承諾書和申辦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向存檔機構提出續交申請。
2、存檔機構應於每月25日前初審。通過後,對於續交時在存檔機構正常和非正常繳費的人員要分別填寫續交明細表和匯總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一並上報所屬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審批。
3、社保經辦機構審批通過後,在系統中錄入繳費人員的續交明細,並生成續交匯總。與存檔機構申報的續交明細表和續交匯總表數據核對一致後,轉基金收繳財務崗做收款處理。基金收繳財務崗應於每月28日前生成銀行扣款信息。審批未通過的,將相關信息反饋存檔機構。
4、個人應於提交續交申請的當月28日前將續交費用足額存入個人扣款賬戶中。當月審批已通過的續交於次月1-5日由社保經辦機構委託銀行扣款。次月18日前財務回款成功後,個人可查詢賬戶情況。
㈥ 社保斷交了2年,如果繼續交會怎麼樣能不能補交
保險賬號如果是封住的那就沒太大用,不過盡快去當地社保劇問一下還能不能補上。今年部分地區開放了補交社保,可以按以前繳納基數進行補繳,以後要交費用基數可能就高了,而且斷交會影響你以後的養老金大小。這個事情要盡快,開放補繳只在一個時間段,過了那段時間就補不了了
關於社保補繳的問題,大家可以在新的工作單位繳納,如果沒有工作,可以去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繳納。相信大家對社保的困惑在看到這里之後,對這一塊的問題應該能夠豁然開朗了吧!社保關乎到我們的養老問題,可是一件實實在在不小的事呢!所以希望大家可以重視我們的社保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