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勞動合同,社保繳納。
試用期也是要簽合同的,不屬於敲詐。
② 勞動合同社保問題
回答如下: 1、如果不想反映出來,唯一辦法是:放棄要求上家單位給你補交社保和公積版金。除機關、事業單位權外,一般單位無檔案保管權。且你離職又不是什麼重大違紀行為,一般單位也不會小題大做主動去記入你的檔案。而你社保和公積金的繳費記錄會直接體現你的就業經歷而不是檔案。 2、檔案不體現五險一金的繳費記錄,而分別由社保中心、公積金中心負責記錄。 3、勞動合同也不能直接體現以上記錄。 4、入職時,單位人事一般會要求你提供上家單位的離職證明。一般不會要求你提供再之前的離職證明,除非對你之前的從業經歷有合理懷疑。
③ 勞動合同及社保問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在一個月簽訂勞動合同,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就應該繳納社保,所以社保繳納日期不需要與勞動合同簽訂日期一致
④ 請問,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在北京,而工資發放和個稅在山東,這個對北京的公司有什麼風險和後果
肯定有影響啊,社保個稅不在一個地方,小心被稽查
⑤ 北京市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勞動合同嗎
不需要提供勞動合同的,北京參保分兩種情況:
1、新參保:在網上操作增員,上傳一寸回白底
彩色照片答
;去社保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個人信息登記表
2、原在京參保過:只需要員工
身份證號
信息,就能在社保網站上操作增員,不需要再去社保部門操作。
⑥ 北京市社保我想要繳納最低的,在勞動合同上工資部分我應該怎麼填寫呢
如果只是繳納社保最低基數,可以填最低社保基數為工資,也可以填最低工資標准。
⑦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社保繳納地不同,是否可以
一般來講不可以。工資在山東發,那其個人調節稅也是在山東繳納,這對北京來講就回少了稅源,其次,答工資在山東發放,嚴格來講不可以進入稅前列支的成本,稅務部門稽查的話是不符合要求的,而北京那邊只有合同、繳納社保卻沒有工資稅源也會稽查。可能你這種情況是企業處於攤銷費用降低利潤的一種做法,少交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