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人單位應該給員工補交社保嗎
從法律成面來說,建立勞動關系當月用人單位就應當依照《社保法》給你繳納。
但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很可能從當月才給你交。
⑵ 可以補錢給員工自己交社保嗎
不可以。
因為,補了也白補
會出現以下幾個問題:
1、員工社保自己去交了,但版是自己交的權社保可能只有養老和醫療(具體視當地社保政策),萬一發生工傷或者出現生育問題無法實現保障,員工失業也沒有補充
2、外地員工在當地是否能夠自行繳納社保存在問題
3、即使員工自行去參保了,但是在社保系統上顯示的是自行繳納而不是在公司賬戶下,因此可以認為企業沒有盡到社保繳納責任,所以是違法的。
4、如果出現上述第三點的情況,員工完全可以去投訴(雖然企業已經給錢他了,但是不排斥別有用心的人),一投一個准,即使員工和企業簽訂有相關保證書之類,因為企業違法在先,所以保證書無效。企業面臨既要給員工補繳社保(補在企業賬戶下)、也要面臨行政處罰的風險
5、同樣是要花錢,而且是一樣的錢,那麼讓員工自己去解決和交在企業賬戶下,其實花的錢是一樣的。多此一舉。
綜上……
⑶ 單位可以為員工補交社保嗎
單位可復以為員工補交社保。
⑷ 新開的公司,可以幫助員工補繳以前的社保嗎
新開的公司是可以幫助員工補繳以前的社保的,但是只能從公司成立時補繳。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4)企業可以給員工補社保嗎擴展閱讀: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⑸ 關於公司給員工補繳社保
如果是一家公司的話,只不過是上下級關系那沒問題,你拿著這方面間材料去問公司,要求繳所漏繳的部分社保,不行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⑹ 單位可以為員工補交一年前的社保嗎
如果單位成立時間大於1年,原則上單位可以為員工補交一年前的社保。
單位為員工補交社專保,需要屬當地社保局同意,且單位或被補交社保的員工願意承擔滯納金,就沒問題。
擴展閱讀:
我國法律規定,社保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
一、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二、外地調入人員的超齡補繳:
戶口已遷入本市且通過本市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將其行政關系調入本市的人員,調入時沒有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免於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按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後,其調入前所在地未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年份中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若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還應當由接收單位為其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補繳後,其調入本市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⑺ 單位給員工補交社保問題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⑻ 企業如何給個人補繳社保
北京企業給公司員工辦理補繳業務,補繳文件下載請點擊北京市用人單位申辦補繳相關表格。補繳辦理相關指南如下;
一、申請條件:
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
二、辦理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2、《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生成數據文件的U盤。
(8)企業可以給員工補社保嗎擴展閱讀:
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⑼ 新公司可以補繳員工以前的社保嗎
未繳納分兩種情況
1.之前未給員工繳納的社保的,從現在開始就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2.之前未繳納的社保欠款,就必須去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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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單位給員工補繳社保最多能補多少年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時候,辦理一次性補繳的,之前沒有社保帳號,也是不能補繳的。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