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跟個人所繳納的社保比例各是多少
以鄭州市為例。五項社保繳費參保個人與用人單位分別承擔的比例各不相同,具體為: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27%(其中單位19%、個人8%)。
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按照行業劃分為八類,基本費率分別為0.2%、0.4%、0.7%、0.9%、1.1%、1.3%、1.6%、1.9%,工傷保險費由單位繳費,職工不繳費。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10%(其中單位8%、個人2%)。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員工繳費基數總和企業為1%,機關事業單位為0.5%,均由單位繳費,職工不繳費。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1%(其中單位0.7%、個人0.3%)。
(1)公司人員工資與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個人和公司的比例,都是由每個地區按照地區情況判定的。以鄭州為例,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為例,個人繳納的比例分別為:8%、0、2%、0、0.3%。而公司繳納的比例分別為:19%、0.2-1.9%、8%、1%、0.7%。
社會保險參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平均工資的60%作為保底繳費基數,平均工資的300%作為封頂繳費基數。單位在辦理職工參保手續,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基數時,應當申報參保職工的實際工資。
職工申報的繳費工資基數在保底和封頂之間,作為有效繳費工資基數,達不到保底的按照保底工資基數繳費,超過封頂工資基數的按照封頂工資基數繳費。
參考資料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網-鄭州市在崗職工社保繳費基數公布 每月最低3
B. 社保和工資不在一個單位可以嗎
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2)公司人員工資與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個人賬戶基金按照下列規定按月劃入參保人員的醫保個人賬戶中;其中,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按月劃入本人領取養老金的銀行賬戶。
用人單位和職工參保的,職工個人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可以分年齡段按照不同比例按月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
第十八條 可以提取用於建立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在普通門診統籌制度未建立前,用人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按月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
C. 企業對公賬戶給職工繳納工資和社保
根據這個假設,到手的工資確實只有2800元,必須是扣除社保之後的實發工資,只要單位如實上交社保,有社保賬號,每個月社保都會按時扣除費用的,前提是必須保證單位賬戶上有足夠的錢。
D. 工資與社保的關系
一般按稅前工資的抄一定比襲例繳納社保個人應繳納部分,一般比例為2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
社會保險中,各項費用是以職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新招用人員以第一個月工資或者勞動合同規定工資為繳費基數)按比例計算,並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繳納的。
規定的比例大約是:
養老:單位20%,個人8%。
失業:單位2%,個人1%。
醫療:單位6-4%,個人2-4%。
工傷:單位1%,個人0%。
生育:單位1%,個人0%。
各地可能略有變動。
一金一般是單位8%-12%,個人也一樣。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E. 和公司的工資與社保問題
可以要求公司足額發放工資,並補齊社保。
F. 員工的平均工資跟社保繳費基數有什麼關系
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一般來說,工資越高、社保的繳費基數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繳費基數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對於收入過高或過低的人群,還相應地設定了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高於上限的,以上限作為繳費基數;
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則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6)公司人員工資與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G. 企業員工工資和社保應該怎麼做分錄
企業繳納社保相關分錄:企業分配工資借:××費用(管理/銷售等)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計提社保(企業部分)借:××費用(管理/銷售等)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次月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上交杜保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上交個人所得稅上交個人所得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H. 公司法人算公司員工嗎,需要發工資和交納社保嗎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質上也是公司的員工之一,應根據勞動合同約定以及法律規定繳納社保以及發放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84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工作會議紀要》也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有關用人單位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舉報投訴的,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第82條、第84條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7條的規定及時處理。因此,凡投訴用人單位不為職工參保登記的,均應由人力資源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企業應為其員工辦理社保,公司法人事實上也屬於公司的一員,也是需要繳納社保的。社保包括了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養老保險等險種,每個險種都有各自的保障范圍,對於員工來說,社保十分重要,如果企業不按法律規定為員工繳費,社保,員工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I.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是以員工工資為基數還是以最低工資標准來繳納
這個基數問題,少數公司是按照員工工資為基數,但是大部分都是以最低工資標准來繳納的,這樣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大筆成本。這個不稀奇,很正常。對我們員工來說問題也不是很大。
是以基本工資為繳費基數的,如果是在國家事業單位,這個數字很好確定的,但是如果在其他的所有制公司,基本工資就是指你的獎金或者補助之外的,也就是工資基本固定的那部分收入來計算的,如果是工資數字變動很大的崗位,
一般公司都會給出一個指導性的各崗位的數額,然後一年就按照這個標准來進行核定的,比如,銷售人員的工資裡面,績效佔了很大比例,但是這個在每個月跟業績掛鉤,沒法確定,那就按照公司的平均水平或者公司規定哪個職級就按那個標准來進行執行。
(9)公司人員工資與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 2004 年的情況為例, 2003 年社會月平均工資是 1847 元。
調整情況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08年本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准。與2007年相比,2008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下限從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則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布的標准運行期從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個體商戶,自由職業者,繳費基數下限為1735元,上限為8676元,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
與2007年繳費基數從1478元到7392元比,繳費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時,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繳費基數比2007年也提升,從960元到8676元。
2008年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基數均為1735元,比2007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J. 公司社保繳費基數與員工實際工資不一致 社保局會查嗎
不會,第一,社保繳費基數是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資,如果你沒有上一年的記錄,可以有版單位權與社保商定一個繳費基數,第二,由於疫情期間社保對單位有照顧政策,單位可以與社保協商,用比較低的基數繳納社保,減輕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