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關於員工主動放棄社保的問題
原公司不給繳納我借口你要離開。了你可以讓原單位去社保中心給你辦理社保關系轉移單到新單位以後交給新單位 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讓替你給你辦理社保關系轉入手續將兩個社保關系合並即可續接你的社保關系,我已經說清楚了你看不懂嗎如果看懂了就採納吧
② 員工主動放棄社保,解約後能要求賠償嗎
企業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現在已成為一個社會常識。實踐中有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獲取最大利潤,往往不為企業員工繳納任何社保。為了逃避法律的打擊,有些企業主自以為想到了「高招」「良方」,那就是在入職時要求員工簽署保證書,自願放棄單位為自己繳納社保,以為這樣就可以巧妙規避法律規定。其實這些企業的做法並不高明,也可以說是自作聰明,這樣的聲明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員工在在職時可能屈從於壓力,不敢主張自己的權利,但一旦離職,員工同樣可以要求企業為自己補繳社保,那一紙保證也就成了一紙空文,並不能達到企業主當初的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法律規定看,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因此,企業要求員工簽署保證書放棄單位為自己購買社保這是一個無效的法律行為。同樣有些勞動者認為自己是到外地打工,社會保險自己享受不到,要求公司將社保折算成現金和工資一起發放給自己,公司認為員工純粹自願,甚至還可以少支出部分費用,也樂得這樣做,其實這也是無效行為,因為按法律規定,勞動者也有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不得放棄繳納,如果勞動行政部門一旦查實有這樣的行為,作為企業必定會受到行政處罰,因此企業這樣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
③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是否可以嗎
員工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協議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從法律規定看,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因此,企業與員工簽署協議,放棄單位為自己購買社保這是一個無效的法律行為。
同樣有些勞動者認為自己是到外地打工,擔心社會保險自己享受不到,要求公司將社保折算成現金和工資一起發放給自己,公司認為員工純粹自願,甚至還可以少支出部分費用,也樂得這樣做,其實這也是無效行為,因為按法律規定,勞動者也有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不得放棄繳納,如果勞動行政部門一旦查實有這樣的行為,作為企業必定會受到行政處罰,因此企業這樣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
企業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現在已成為一個社會常識。實踐中有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獲取最大利潤,往往不為企業員工繳納任何社保。為了逃避法律的打擊,有些企業主自以為想到了「高招」「良方」,那就是在入職時要求員工簽署保證書,自願放棄單位為自己繳納社保,以為這樣就可以巧妙規避法律規定。其實這些企業的做法並不高明,也可以說是自作聰明,這樣的聲明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員工在在職時可能屈從於壓力,不敢主張自己的權利,但一旦離職,員工同樣可以要求企業為自己補繳社保,那一紙保證也就成了一紙空文,並不能達到企業主當初的目的。
法規來源: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905.htm
④ 員工可以自願放棄繳納社保嗎
員工可以自願放棄基拉社保嗎?你好,不可以,現在國家是強制規定的不可以放棄繳納社保這個事情否則的話被查到了,是要處罰的處罰公司的,所以一般來說肯定是不可以的。
⑤ 職工可以主動放棄繳納社保嗎
不可以!
此外公司也不能與員工簽訂類似「員工自願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版,公權司將社會保險金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的協議!
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