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開戶需要多少人
企業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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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開戶真的是要有交過社保的員工去才能開嗎
社保開戶最常見的一種就是你去單位就業,然後由單位幫你去開,自己是沒辦法開戶的,只有通過單位或者是去社保局才可以開社保賬戶。
Ⅲ 公司辦理社保需要准備什麼,員工需要准備什麼
員工的准備材料:身份證,和一寸照片,但是勞動合同需要提前簽定好並帶著,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無法辦理社保。
單位應該在注冊後一個月內到所在區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證.。這是單位在社保的"戶口"(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准備的資料:
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
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法人及參保人員身份原件及復印件。
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准確。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3)社保開戶需要多少員工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Ⅳ 新公司成立,給員工辦理社保,有人數限制嗎
剛成立的新公司,社保開戶沒有規定最低人數。
用人單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社保開戶需要多少員工擴展閱讀:
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將直接降低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Ⅳ 我公司想辦理社保,請問國家有人數的規定沒有,最少是幾個人謝謝!
公司想辦理社保是沒有人數規定的,只要用人單位在成立的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即可去當地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5)社保開戶需要多少員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Ⅵ 公司辦社保需要幾個人,具體的流程是怎麼操作的呢
一、參保流程
(—)發放申請表。按照規定范圍,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市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和《個人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個人信息表」);向非在校的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發放《個人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指導參保人員正確填表;告知兩種繳費方式,對選擇銀行代繳的參保人員,發給《委託銀行代扣代繳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費申請表》(以下簡稱「代扣代繳申請表」),提示開立存摺、足額存款;指導參保人員按照規定選擇定點醫療機構以及醫療費報銷地點。
(二)申報材料。社保所於每年9月1日至11月20日辦理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6月1日至8月20日辦理非在校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或家屬,非在校的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家長持居民戶口簿(原件,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各1份)、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繳費存摺(或銀行卡)、《申請表》、《個人信息表》和參保人員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3歲以下兒童除外),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辦理參保手續。
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自達到參保年齡之月起3個月內的每月20日前持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辦理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准一次性繳納當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用。
參保人員超過上述規定期限的,社保所原則上不在辦理次年或當年的參保繳費手續。
(三)核對身份。
1、社保所根據參保人員的《申請表》,對是否參保范圍人員與信息的准確性進行初審,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參保條件。通過初審的,根據居民戶口簿,核對參保人員姓名、性別、住址、公民身份號碼以及服務處所和職業狀況等相關信息;核對本人填報的信息與提供的繳費存摺(或銀行卡)記載的開戶銀行、帳號是否一致,存儲額是否滿足扣款需要。
2、對申請財政給予補助的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享受居民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三類人員由社保所對參保人員提供的下列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對照民政部門提供的名單進行身份核對:
⑴根據本人提供的《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就醫證》,對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的身份進行終身一次性確認;
⑵根據本人提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核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的身份與有效期限;
⑶根據本人提供的《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和家庭戶口簿,核對享受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城鎮老年人的有效期限以及兒童和嬰幼兒與父母之間的子女身份與有效期限。
3、對申請財政給予補助的退養人員,根據本人提供的《北京市退養人員就醫手冊》(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對參照城市特困人員醫療救助辦法享受醫療待遇退養人員的身份進行終身一次性確認。
以上人員身份核對後,證件原件退還本人,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家長與社保所經辦人員應即時在信息登記表上簽字確認;社保所將相關信息填入《享受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財政補助人員名冊》(以下簡稱「財政補助人員名冊」)。
(四)繳費方式:參保人員可以在委託銀行代扣代繳和現金繳費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作為本人的繳費方式。
選擇委託銀行代扣代繳的,參保人員應到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及交通銀行在北京的分支機構辦理《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存摺》及《太平洋卡》(借記卡)申領手續,填寫《代扣代繳申請表》,非在校的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於每年的6月1日至8月22日、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於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22日之間在選定存摺(卡)內存入足夠的金額。
參保人員選擇以現金形式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的,在社保所通過身份審核後,即時繳費。
(五)錄入信息。社保所使用《醫療保險街道管理子系統》軟體,及時錄入參保人員與參保單位等基本信息。
(六)進行登記。社保所在完成《單位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申請表》和《個人信息表》錄入與確認工作後,應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期限內,持《單位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申請表》和《個人信息表》、《代扣代繳申請表》、《財政補助人員名冊》與相關證明復印件和與之對應的電子信息,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登記手續;並同時繳納以現金形式收取的大病醫療保險費用。
(七)發放手冊。按照本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間,接收《市城鎮老年人醫療保險手冊》、《市學生兒童醫療保險手冊》(以下簡稱「醫療保險手冊」),編制《醫療保險手冊發放名冊》(自製,不規定統一樣式),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參保人員領取醫療保險手冊,辦理簽字手續。
(八)個人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處理
參保人員個人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1、參保人員本人或辦理參保手續的家屬於每月5日至22日向社保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居民戶口簿(原件與變更內容的復印件)、醫療保險手冊等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變更。
2、社保所應持《醫療保險個人信息變更表》和參保人員提交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醫療保險手冊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於當月25日前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3、無醫療保障老年人需要變更定點醫療機構的,於每年9月1日至11月20日辦理變更手續。非在校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可於每年6月1日至8月20日辦理變更手續
Ⅶ 社保新開戶如何辦理,個人和公司都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需要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進行開戶,社版保開戶權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新社保開戶涉及到如下資料: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單位經辦人持上述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開戶手續即可,辦理後即可辦理勞動者的個人參保手續。
Ⅷ 公司至少要辦幾個人的社保
如果公司要解體了,也就沒有員工了,當然不會給員工交社保。另外也需要在社保辦理停保注銷公司賬戶的相關手續。
具體交幾個人則根據公司實際在職員工的人數決定。
Ⅸ 請問公司打算給員工交社保,開戶流程是什麼都需要什麼證件
大體可以概況為,先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就業備案的開戶,再給員工辦理就業備案;接下來到社保中心辦理開戶,隨後辦理員工的社保增員。
考慮到各地區有部分的差異,具體的材料可能會有一定的差異,不過大的方向都是一樣的。
你根據這個思路辦理就可以了。
一、辦理用工登記:
1、到勞動保障政務大廳一樓一號窗口,領取《單位用工登記表》,辦理用工等級的開戶。
2、如果想辦理招聘,需要辦理招聘手續:
(1)條件: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用人單位
(2)材料准備:※填寫《單位用工登記表》並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民辦學校應攜帶辦學許可證及社團登記證、機關事業及其他機構應攜帶批准成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二、辦理就業備案:
到勞動保障政務大廳
,攜帶以下材料辦理就業備案:
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招用人員登記表》(一寸照片兩張)(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3、《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一式四份);
4、《勞動合同書》(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鎮居民,屬市內四區的應攜帶《失業證》、屬五市三區的應攜帶《求職證》;招用人員屬外地人員的,應攜帶身份證、《暫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女職工);招用人員屬應屆正規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的,在開發區落戶後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人事局出具的《幹部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招用人員屬轉移就業(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十日內重新就業)的,應攜帶與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戶口本及《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三、社保開戶:
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或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當地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等級。辦理程序:
1、先到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手續;
2、到社保中心領取《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社會保險登記表》;
3、企業勞工人員持《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企業發放工資表或工資證明、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社會保險登記表》到區社保中心開戶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