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年7月深圳社保繳費的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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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數是員工繳納社保費用的一個計算依據之一,繳納社保費用=繳納社保基數×社保繳納比例,計算出來的。
一、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二、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三、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2016年深圳社保繳費基數7月起調整
養老保險:
上線提高了下線仍為不變
調整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提高了。
按照規定,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按照201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753元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為20259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線」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目前沒有變化,仍為2030元。
醫療保險:
一檔繳費基數「下線」調為4052元
醫療保險方面,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實行「一制三檔」。其中,一檔以繳費工資的8%繳費,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和「下線」均提高了。按照規定,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線」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按照201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753元計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為20259元,「下線」為4052元。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分別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8%、0.55%按月繳費,繳費基數全部調整為6753元。二檔的月繳費約為54元,其中個人繳費約為13.5元。三檔的月繳費約為37元。
生育保險:
繳費基數也隨之調整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0.5%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工資總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最高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最低為本市最低工資標准。也就是說繳費基數「上線」為20259元,「下線」為2030元。
工傷保險:
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提高為40518元
工傷保險方面,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繳費基數最高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即「上線」為20259元。「下線」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為2030元。
在工傷待遇償付方面,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為40518元;在工傷待遇償付方面,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為40518元。
失業保險:
繳費基數沒有變化
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沒有變化,按照規定,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標准為:用人單位以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按照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按月繳納;職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0.5%按月繳納。
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4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2]
醫療保險
單位10%,個人2%;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㈡ 2019年7月1日深圳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後,我公司員工的繳費基數該怎麼調不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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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7月1日起到2011年6月30日止版,深圳市權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010年7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1100元,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894元
公司繳交個人繳交
養老:1100*10%=1101100*8%=88
工傷:1100*0.2%=2.75不用繳費
失業:3894*0.4%=15.576不用繳費
住院醫療:3894*0.5%=19.473894*0.2%=7.788
生育:3894*0.2%=7.888
公司部份總計:155.584元
個人部分總計:95.788元
以上是按非深戶普通公司所交住院醫療的費用,如深戶另計,如公司有購買綜合醫療另計。
㈢ 2019年深圳社保繳費基數7月起調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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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的內繳費基容數。職工當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
㈣ 深圳7月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該怎麼算
養老保險的復繳費基數為制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㈤ 2019年7月深圳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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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業職工五險採用統一的繳費基數。回職工當年答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增長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每年7月起調整。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職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如下:
㈥ 深圳7月社保繳費基數
深圳社保養老的繳費基數,每個月都可以調整一次,而醫療檔次的更改,就只能在每年的7月份更改一次,公積金繳費基數也是一年調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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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㈦ 2019年7月社保繳費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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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社保繳費版基數權?
社保繳費基數也叫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
社保繳費基數越高,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越多,可供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每年的4月或者7月,每個地方的社保局會根據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進行一次社保基數的調整。
調整後有什麼變化?
國家陸續公布了一些省市的調整情況,現列舉以下五個省市的最新社保基數數據。
社保基數怎麼算?
以深圳為例,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項社保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基數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8348元/月的標准計算。
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
以最新標准
按下限2200元來算一下
你每月要繳多少社保費吧?!
深戶一檔
個人繳納部分:
2200×8%+5009×2%+2200×0.5%=287.18元
(註:個人無需繳納生育險和工傷險。)
企業繳納部分:
2200×14%+5009×6.2%+2200×0.42%+2200×0.45%2200×0.9%+8348×0.4%=690.89元
五險合計:
287.18+690.89=978.07元
㈧ 深圳7月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怎麼算
社保基數是員工繳納社保費用的一個計算依據之一,繳納社保費用=繳納社保基數×社保繳納比例,計算出來的。
一、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二、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三、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2016年深圳社保繳費基數7月起調整
養老保險:
上線提高了 下線仍為不變
調整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提高了。
按照規定,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按照201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753元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為20259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線」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目前沒有變化,仍為2030元。
醫療保險:
一檔繳費基數「下線」調為4052元
醫療保險方面,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實行「一制三檔」。其中,一檔以繳費工資的8%繳費,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和「下線」均提高了。按照規定,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線」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按照201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753元計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為20259元,「下線」為4052元。
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分別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8%、0.55%按月繳費,繳費基數全部調整為6753元。二檔的月繳費約為54元,其中個人繳費約為13.5元。三檔的月繳費約為37元。
生育保險:
繳費基數也隨之調整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0.5%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工資總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最高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最低為本市最低工資標准。也就是說繳費基數「上線」為20259元,「下線」為2030元。
工傷保險:
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提高為40518元
工傷保險方面,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繳費基數最高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即「上線」為20259元。「下線」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為2030元。
在工傷待遇償付方面,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為40518元;在工傷待遇償付方面,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為40518元。
失業保險:
繳費基數沒有變化
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沒有變化,按照規定,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標准為:用人單位以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按照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按月繳納;職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0.5%按月繳納。
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4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
醫療保險
單位10%,個人2%;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