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費有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對職工和企業會有什麼影響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社會的制度在不斷的完善,其中我國的社會福利也在不斷的進步。在不斷的改革之下,我國的國力在增強著,我國的各種制度也開始變的便捷起來。以前辦一個事情需要跑十幾個單位的情況,再也不會出現了,我們的辦事窗口都集中到了一個便民服務平台。很多業務也都開始了合並辦理,比如說社保業務。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對職工和企業的影響就是辦起事情來更便捷了。雖然在剛開始辦理的時候會多跑幾個地方,但是辦理成功之後就不再麻煩了。接下來我就分三點來說一說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對職工和企業的影響。
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之後就相當於各個網路都接到了一起,再也不會發生報稅的數據和社保的繳費數據不同的事情。社保也會徵收的更為准確,不會再被企業鑽空子了。
你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給我留言吧。
B. 社保入稅對於企業的HR來說,我們如何應對
社保移交稅務部門徵收,對企業影響最大的就是企業要為職工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要和繳費基數一致才行,如果不一致的話,那麼就會面臨處罰的風險。
「社保」改革後的HR工作方向
針對上述問題HR就需要做到以下三點:
1、調整企業員工結構,調節企業的用工制度,根據相關社保改革的規定合理的減少企業員工繳納社會保障金的人數。
2、利用稅收窪地合理的規避社會保障金繳納標准高的區域,調整高工資員工的收入結構,進而降低社會保障金繳納基數。
3、為員工積極普及新的社保政策,讓員工了解新的社會福利並主動參與企業的社保規則調整,確保企業與員工利益均得到相應的保障。
C. 社保將由稅務局徵收,企業該如何正確繳納社保
方法如下:
1、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以及繳費申報情況。
2、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3、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3)企業應對社保徵收擴展閱讀: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陰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無以下的罰款;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繳費單位逾期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D. 企業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這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企業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是好事還是壞事?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將規范企業不合規的社保繳費行為,有助解決漏繳、少繳社保問題。
由《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可知,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對於企業來說,其實很多企業都存在這樣的一個問題:在與員工簽合同的時候將員工的工資壓的十分低,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就可以用更少的錢來繳納社保,這其實是一種變相的偷稅漏稅現象。而社保由稅務機關全責徵收就很好的遏制了這一想像,可以促進社會的良性發展,同時也規范了很多企業的納稅規范。
小編認為,這一改革是十分可取的,既可以調節國家收支平衡又可以規范企業的行為,何樂而不為呢?
E. 企業被社保強制徵收帳號不夠錢怎麼辦
社保繳費通常是有期限的,可以詢問當地社保中心的繳費期限是到何時,是否可內以到社保中心直接刷容卡繳費。
以北京為例:若社保收費不成功,就需要在此之前持卡以及相關材料,到社保中心刷卡繳費。若未在規定期限內繳費的,公司則會進入欠費狀態,員工醫療保險則會進入紅名單,無法正常使用醫保卡。這時,就需要公司到社保中心進行刷卡還欠,此時的刷卡,除欠費月份的費用外,還需繳納當月社保費用。
F. 中小企業如何有效應對社保入稅
答:一、將勞動關系改為業務合作關系
二、活用非全日制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