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繳納基數和公積金繳納基數必須一致嗎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1)浙江社保公積金上交基數擴展閱讀: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目前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時,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
自2019年目前低於16%的,要研究提出過渡辦法。各省具體調整或過渡方案於2019年4月15日前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㈡ 社保,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怎麼算了
用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內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容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㈢ 浙江省各市社保和公積金繳納比例
當然找不到了,和基數,繳納的單位有很大關系啊。
㈣ 浙江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浙江省近日公布了平均工資水平,這樣意味著浙江省將要採用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根據浙江社保局公布的信息,浙江省職工平均工資為56385元,社保繳費基數將以此為准設置上下限:上限為浙江省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下限是浙江省職工平均工資的60%。浙江省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繳費比例是多少呢?下文將為您詳細介紹。
浙江省社保繳費基數
浙江省職工平均工資為56385元,月平均工資為4698.75。
可計算出浙江省社保繳費基數為:
1.繳費基數上限:4698.75元*300%=14096.25元;
2.繳費基數下限:4698.75元*60%=2819.25元。
以此繳費基數為標准,浙江省職工和單位社保繳費的具體數額可見下圖:
浙江省各地社保繳費基數
隨著浙江省上年度平均工資的確定,浙江省下各市也出台了自己的社保繳費基數:
1.義烏:社保最低繳費基數:2820元/月,社保最高繳費基數:14090元/月;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社保最低繳費工資基數:3450元/月,最高繳費基數:12900元/月。
2.台州:社保最高繳費基數:14096元/月,社保最低繳費基數:2820元/月;個體勞動者社保繳費基數范圍為每月華律網0元至14096元。
3.蕭山:社保最低月繳費基數約為2819.3元,最高月繳費基數為14096元。
4.杭州:
浙江省社保繳費比例
繳納項目個人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8%20%
醫療保險2%6-10%
失業保險0.5-1%1.50%
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
公積金10-12%10-12%
社保基數提高對工資由什麼影響?
社保基數提高,員工繳納的社保標准也會提高。在工資不變的前提下,到手工資會相應減少,但是個人的五險一金賬戶會增加。
舉例來說,假設你的應發工資均為9000元,去年的社保繳費基數為7500元,今年的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為8500元,以杭州的社保繳費比例為例:
之前的到手工資為:
五險一金扣款:7500*(8%+2%+0.5%+12%)+4=1691.5元
個人所得稅:(9000-1691.5-3500)*10%-105=275.85元
實發工資:9000-1694.5-275.85=7032.65元
之後的到手工資為:
五險一金扣款:8500*(8%+2%+0.5%+12%)+4=1916.5元
個人所得稅:(9000-1916.5-3500)*10%-105=253.35元
實發工資:9000-1916.5-253.35=6830.15元
員工實際到手工資減少了202.5元。
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對這些問題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歡迎您前來進行咨詢。
㈤ 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不需一致。
社保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5)浙江社保公積金上交基數擴展閱讀:
社保局對於社保的基數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4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即不超過30271元。
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繳存基數低於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將自動調整為1808元。
住房公積金和社保屬於不同的用途,住房公積金的基數與社保的基數存在差異。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隨著社保支出缺口的增加,社保的繳納比例和相關政策變化頻繁。
㈥ 社保及公積金繳納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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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
一金:公積金專
繳費標准:養老(單位屬20%,個人8%);生育(單位交);工傷(單位交,個人不交);醫療(單位10%,個人2%*基數+3);失業(單位1.5%,個人0.5%);公積金(今年最高不超12%以前年度不超10%,單位個人各一半)。
㈦ 杭州社保繳存基數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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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五險一金相關繳費政策。
(1)杭州社保繳費標准
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14%,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11.5%,個人2%+4元
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0.5%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生育保險:用人單位繳納1.2%,職工個人不繳納
工傷保險:杭州市區范圍內企業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0.8%,三類行業1.2%。五縣(市)企業一類行業0.7%,二類行業1.0%,三類行業1.4%,職工個人不繳納
社保繳費基數:
養老保險:在確定繳費基數時,職工個人當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度浙江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高於300%的,按300%確定。
計算公式:
(2)杭州公積金繳費標准
公積金繳存比例: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
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第二個月,本人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年度調整時,繳存基數以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職工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計算公式:
個人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
單位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
合計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
㈧ 社保公積金繳納基數
每個城市的基數都不一樣,把基數帶入計算即可。上海社保費繳納單位按回35%的比例:養老21%、醫療答11%、失業1.5%、生育1%、工傷0.5%。個人按10.5%的比例:養老8%、醫療2%、失業0.5%、生育0、工傷0。住房公積金單位、個人各按7%繳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㈨ 2019年社保公積金繳交基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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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2012/6月深圳執行以下標准繳納社保及住房公積金:
深圳戶籍人員:
養老保險繳納基數:4205*60%<=個人工資<=12615(最低2523--最高12615)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公司繳納11%,個人繳納8%(共計:19%)
非深圳戶籍人員:
養老保險繳納基數:1320<=個人工資<=12615(最低1320--最高12615)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公司繳納比例10%,個人繳納8%(共計:18%)
深圳醫療保險繳費標准
深圳戶籍人員(綜合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繳納基數:4205*60%<=個人工資<=12615(最低2523--最高12615)
醫療保險繳納比例:公司繳納比例7%,個人繳納2%(共計:9%)
非深圳戶籍人員(住院醫療保險/合作醫療):
住院醫療繳納基數:4205元
住院醫療繳納比例:公司繳納比例0.8%,個人繳納0.2%(共計:1%)
合作醫療繳納金額:單位繳納8元,個人繳納4元。(總計:12元,個人繳納4元部分,從2011年9月1日開始繳納)
失業保險徵收標准(單位繳納)
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1%×單位員工總人數×40%
失業保險條例正在修訂中,我們將隨時更新本文!
工傷保險徵收標准(單位繳納)
按實行浮動費率後的實際繳費費率繳交:0.25%,0.5%,0.75%
生育保險徵收標准(單位繳納)
目前,生育保險是包含在醫療保險中的,以後有可能獨立出來。
綜合醫療保險:從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7%份額中劃出0.5%,作為生育保險基金;
住院醫療保險:從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0.8%份額中劃出0.2%,作為生育保險基金;
合作醫療(農民工醫療):暫時沒有生育保險,也不能單獨購買。
深圳住房公積金徵收標准
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以個人工資為繳納基準,最低1320元,最高12615元。
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單位和個人比例一致):最低10%,單位和個人各承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