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攜帶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社會保險登記表(可在窗口領取需加蓋單位公章);
5、代為辦理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蓋章);
6、參保員工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蓋章);
7、當地的《社會保險人員變動申請表》填寫並單位蓋章;
8、當地要求的其他資料,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花名冊。
(1)單位辦社保員工學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攜帶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審核通過的,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變更、注銷登記的,用人單位攜帶有關機關批准變(或宣布)變更證明,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審核通過後,重新核發或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公司繳納社保規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工之日滿1個月的次日起。
Ⅱ 公司第一次為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怎麼辦理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
Ⅲ 用人單位給員工辦理五險一金能查出員的最終學歷嗎
不可能發現五個風險和一個黃金是法定的單位,應該由員工處理。這與教育專無關。一般社保屬雇員只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如果你有文憑,你可以去信網。
拓展資料
僱主支付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公積金不是強制性的。
繳納社會保險有利於維護自己的疾病,傷害和醫療權益,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可以與他們溝通,或希望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投訴。
社會保險法
第60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律原因,不得延期或免除。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扣繳。用人單位應當將每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具體情況告知職工。
沒有從業人員,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的個體工商戶,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63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充保險費。
用人單位在期限內不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參照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
Ⅳ 新單位怎麼給員工辦理社保,流程是什麼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1、單位法人代表身專份證復印件並屬加蓋公章;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二、其它需要攜帶:1、公章;2、《職工申報表》;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Ⅳ 公司如何給員工辦理社保
用人單位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攜帶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等相關材料到所管轄的社保局進行登記。
一、攜帶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表(可在窗口領取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攜帶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審核通過的,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變更、注銷登記的,用人單位攜帶有關機關批准變(或宣布)變更證明,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審核通過後,重新核發或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其次辦理參保人員增加:
填報資料:社會保險繳費人員增加名冊(需填寫參保人員身份證信息並加蓋單位公章)
查驗資料:
1、勞動合同或其他錄用人員批准備案手續;
2、二等乙級革命上傳軍人,需提供《革命傷殘軍人證》;
3、外國人需提供護照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常駐記者證》;
4、港澳台人員需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5)單位辦社保員工學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Ⅵ 員工社保辦理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代扣代繳明細表以及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報送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代扣代繳明細表以及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繳費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繳費單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
(6)單位辦社保員工學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的相關要求規定:
1、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稽核繳費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基數和財務狀況,確認繳費單位是否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3、被稽核的單位應當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稽核,不得謊報、瞞報。
Ⅶ 如何給員工辦理社保
1、北京各區操作流程也不盡相同的,具體可咨詢所在區社保中心,以確認,銀行問題不是關鍵的,只是通過銀行代繳社保費用。
2、如豐台區操作流程:
(1)新成立的企業30日內到社保中心進行社會保險登記。需提供以下資料: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②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③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簽訂參加養老保險協議書。需提供以下資料:上年度企業《勞動情況表》(104表),新成立單位提供上月或當月職工工資表。
(3)審核參統人員資格。①本市城鎮職工需提供:招工表、身份證、大學生派遣證、調入職工個人養老轉移單、臨時工求職證;②外省市城鎮職工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個人帳戶轉移單、沒有參加社保證明、就業證等;③農民工需提供: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用工指標、《北京市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農村勞動力花名冊》、就業證。
(4)填寫《北京市養老保險參統單位登記表》(表一)、《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表二)。
(5)需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的職工需填寫《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表》(表四)、《北京市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
(6)將上述表一、表二、表四、表五輸入計算機後,確立個人帳戶。
(7)到財務交費(支票或現金)。
Ⅷ 單位新增一個員工辦理社保需要什麼手續
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須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它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個體勞動者必須出示身份證件;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8)單位辦社保員工學擴展閱讀
一、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二、單位社保補繳辦理流程:
單位漏繳導致職工社保斷交的,那麼補交申請條件是由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然後用人單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請。
所需材料有《社會保險費補交申請表》,補交人員勞動合同原件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復印件,工資發放清單原件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復印件和原始會計憑證。
其他證明材料,如人事檔案、職工工資卡銀行賬戶明細清單等;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補交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