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社保補繳有沒有年限限制的問題!很急,謝謝!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
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因購買樓房所需貸款而補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裡查詢到數據,如果可以查詢到就可以辦理補交,如果查詢不到,貸款還是不會被批復的。
(一)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二)外地調入人員的超齡補繳:
戶口已遷入本市且通過本市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將其行政關系調入本市的人員,調入時沒有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免於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按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後,其調入前所在地未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年份中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若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還應當由接收單位為其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補繳後,其調入本市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1)國有企業補交社保規定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辦理流程
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
㈡ 要求公司補交4年的社會養老保險,有相關法律條款嗎
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明確社會保險權益。換言之,用人單位自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就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勞動者可以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提出賠償。因此,你公司必須要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的,你可以提出補繳或者賠償要求。
第二,繳納社會保險的前提是存在勞動關系,而一般情況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就是勞動合同。從你的情況看,你雖然06年就進入公司,但直到08年才簽了勞動合同,所以你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如果你要求公司自你進入公司起補繳全部四年的社保,那麼你需要收集自06年開始和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據,就是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工友證詞等。由於勞動合同法是自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所以你之前的保險你還要參考一下勞動法相關條款。
2、如果嫌麻煩,可放棄你08年和公司簽訂合同之前的權益,只要求公司補繳自簽訂正式合同後的部分,這個比較容易,有勞動合同做證據可隨時到勞動檢查大隊投訴,必定會獲得支持的。
3、還有一種辦法,就是仔細研究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再找個律師,直接和公司協商解決,這個比較符合你目前的情況。
㈢ 國營企業下崗職工補交養老保險有那些細則
其實就源是下崗職工了,無論是私營還是國營的下崗的:
2014年如何補繳養老保險,職工個人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14,養老保險補繳標准,補繳檔次分幾種。
國家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3)國有企業補交社保規定擴展閱讀:
報銷:
醫療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
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
㈣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政策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政策:
對於用人單位及職工,在我市歷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確定補繳基數。用人單位及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按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對於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在申請辦理「漏保補繳」業務時,凡是1996年1月1日以前應該參加而未參加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的時間,應按規定從被批准招收為合同制工人之日至1995年12月31日補繳積累額後方可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補繳積累額的基數按照補繳時上年度社平工資確定,比例統一按3%確定。
對於靈活就業人員申請補繳中斷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按照自願原則,由靈活就業人員在山東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選擇確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繳費比例統一按照20%確定。
(4)國有企業補交社保規定擴展閱讀
六種情況不受理
(一)職工申報調整繳費基數申請補繳超過2年以上追溯期限的;
(二)靈活就業人員已選擇繳費基數履行了繳費手續,再次申請調整繳費基數並辦理補繳的;
(三)參保人員申請辦理跨統籌地區補繳業務的;
(四)參保人員已在跨統籌地區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
(五)參保人員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的;
(六)申請人職工檔案經鑒定存在偽造或塗改的。
㈤ 國家有沒有規定沒交過社保的不可以補交
沒有規定,但是各地有規定不同的補繳條件。例如廣東。廣東省符合一次性補繳:只要符合下面辦理條件之一即可一次性繳納:
1、企業未參保人員(237號文):2011年7月1日前曾與中央、省直和軍隊駐穗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原單位為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因所在單位關閉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無生產經營能力等原因無力承擔繳納責任或因超過法定時效無法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從未參加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
2、未參保集體企業人員(193號文):原單位為中央、省屬和軍隊駐穗城鎮集體企業,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人員。
3、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91號文):在1978年6月1日後離開中央、省直駐穗機關事業單位,離開原單位前工作時間不能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原身份是幹部(含經縣以上人事部門批準的聘用幹部,不包括單位自行聘用的幹部)和固定工的人員(不包括原單位工作期間按規定應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4、宗教教職人員(45號文):2012年2月前已年滿60周歲且仍在我省從事宗教教務活動的我省戶籍宗教教職人員,可自願按照屬地原則,一次性繳費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5、早期離開省屬國有集體企業人員(7號文):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間離開原企業,且離開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國家和省計算連續工齡政策規定,不能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原固定工(含幹部)人員。(原企業是指1994年1月後參加省直養老保險統籌的省屬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含參加省直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中央、軍隊企業以及原改制破產的企業))。
㈥ 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或給予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6)國有企業補交社保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2000年前國營企業的合同制工人補繳社保有什麼規定
曾在機關、企事抄業單位襲、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㈧ 現在國家不允許掛單位補交社保,這是犯法的
你說的掛上單位補交社會保險屬於虛假的勞動關系。因為補繳社會保險必須要提供相應的工資表,參加工作年限以及勞動合同。而你所提供的這些都是虛假情況的話,那麼就會觸犯相應的法律法規。
㈨ 關於企業補繳社保的
純粹忽悠你們,企業退休年齡最晚可以55歲,所以55歲之前單位都有義務給你們買保險,如果到退休年齡沒繳夠年限,由單位批量給你們補夠年限。可以到勞動仲裁投訴。
㈩ 如何要求公司補交社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專足,並自屬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和公積金現在都是國家強制繳納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就算是確有困難的單位也只能是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但是絕不是不繳。
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或公積金違反了國家規定,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舉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