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養老保險分別是如何繳納和計算的
機關事業養老(事業編制人員)和企業養老(合同工)是兩個窗口,都是單位20%.個人%8
㈡ 事業單位社保和企業社保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是公費醫療、失業、工傷,因為有退休金,所以事業單位社保沒回有養老保險,也沒答有生育保險,因為公費比生育保險報的多。企業社保就是基本醫療、失業、工傷、養老、生育。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㈢ 社保事業單位繳費基數如何計算方法
看不出,因為你說的是事業單位,不是你個人。繳費基數就是平均工資數額,使用它來換算社保繳費,等於繳費基數繳費就是100%繳費,低於就是90%幾或80%幾繳費。高於繳費基數就是120%或者更高,這是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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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事業單位到企業,養老金怎麼計算
事業單位也已經於2014年10月並軌社保開始繳納社保了,把吉林社保轉移到戶口專所在地北京落屬戶後接著繳納。轉移社保時同時提取檔案也帶到北京新單位,將來退休時,以檔案記錄為依據,2014年10月前工作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合並社保繳費年限。
㈤ 事業編轉企業編的社保怎麼算
你這個問題應該這樣辦,根據2001年9月20日 勞社部發(2001)13號 《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內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容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
一、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
你可以查一下這個文件,是現行的。
㈥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如何計算
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構成內:
(一)容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㈦ 社保繳費金額計算公式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回為答20%,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8%。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8%,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2%。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1%,其中農民合同制工人不繳費。工傷保險:根據行業風險程度,確定單位基準費率,基準費率控制在0.5%~2%之間,並根據有關情況定期調整,職工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0.8%,職工個人不繳費。
社保的計算公式
社保每月要交多少錢計算公式:社保月繳費基數*社保繳費比例
公司社保繳費金額計算公式:公司社保繳費基數*公司社保繳費比例
每個城市的社保基數與比例的規定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㈧ 事業單位轉到企業單位養老保險怎麼算呢
事業單位轉到企業單位養老保險按個人賬戶記賬比例計算,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
第八條 參保人員從企業流動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其流程按本規程第七條規定辦理。轉移基金按以下辦法計算: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個人繳費累計本息和1998年1月1日之後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個人賬戶儲存額與按規定計算的資金轉移額不一致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的,轉入地和轉出地均保留原個人賬戶記錄;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個人賬戶記賬比例高於11%的部分不計算為轉移基金,個人賬戶記錄不予調整,低於11%的,轉出地按11%計算轉移資金並相應調整個人賬戶記錄;
2006年1月1日之後的個人賬戶記賬比例高於8%的部分不轉移,個人賬戶不予調整,低於8%的,轉出地按8%計算轉移資金,並相應調整個人賬戶記錄。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8)事業與企業社保繳費計算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
第五條 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省內建立一個職業年金計劃或建立多個職業年金計劃且實行統一收益率的,參保人員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時,只轉移職業年金關系,不轉移職業年金基金;需要記實職業年金的,按規定記實後再辦理轉移接續。
省內建立多個職業年金計劃且各年金計劃分別計算收益率的,參保人員在省內各年金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六條 轉出地和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全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系統,進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信息交換。
㈨ 社保繳納計算方式
用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版一個社保年權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㈩ 事業轉企後繳費指數如何計算
在新的養老抄保險計發辦法中,每一名退休的企業參保人員,都要計算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那麼,繳費工資指數是個什麼概念,它又如何計算出來的?
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保人員本人月實際繳費工資與上年度全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具體計算辦法是:以參保繳費人員歷年實際繳費工資基數分別對應除以上年度全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每年指數,其中2002年至參保繳費前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全區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在內的全部單位職工月工資收入的平均值)計算。實施個人繳費(1992年1月)前按自治區政策規定計算的視同繳費年限的每年指數記為1,實施個人繳費後至建立個人賬戶(1996年7月)前計算的繳費工資指數低於1的按1計算,高於1的按實際計算。按上述辦法計算出參保人員每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後,將每年指數相加,除以計算指數的年數,即為參保人員的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Y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