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的社會保險一部分由企業交,一部份由個人交,會計分錄怎麼做呢
轉:
1、銀行托收社保費(個人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社保費-養老內金(容個人)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失業金(個人)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醫保基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2、銀行托收社保費(單位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養老金(單位)
管理費用-社保費-夫業金(單位)
管理費用-社保費-醫保金(單位)
管理費用-社保費-工傷保險金(單位)
管理費用-社保費-生育保險金(單位)
貸:銀行存款
3、從工資中扣回代交的社保金(個人部分):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金-養老金(個人)
其他應收款-社保金-失業金(個人)
其他應收款-社保金-醫保基金(個人)
銀行存款或現金
2. 每年社保調整怎麼做賬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你做的是對的
原來會計做的,將多內扣的部分計入了公司容負擔,是錯誤的。
個人負擔的就應該是個人負擔,不應該由公司負擔。
社保調整,需要再從個人工資中代扣的,只要及時宣布,工人是會理解的。
另外,不健議代扣個人負擔社保用其他應付款來核算,可一並歸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核算。
整個過程建議分錄如下:
一、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借:營業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二、代扣個人負擔社保及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三、計提公司負擔社保
借:管理費用
借:營業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四、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公司)
貸:銀行存款
五、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六、發放工資(按工資明細科目余額發放,已經扣了個稅和個人負擔的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發生的基數變化導致第二次扣社保,則重復第二個分錄將差額補上即可。
3.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會計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分別怎麼入賬
社保應先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的明細科目,賬務處理如下:
單位部分: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銀行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貸:銀行存款
如何計算保費: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4. 公司繳納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補提的分錄跟上述分錄一樣,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說明即可。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5. 公司給職工交社保(公司出一部分 、個人出一部分)賬務怎麼處理
1、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繳納的一部分社保)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繳納的專另一部分屬社保)
貸:銀行存款
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公司出)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貸 :銀行存款/現金
2、發放工資扣除個人應繳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個人交靈活就業不但要繳納個人賬戶的費用,也要有一部分的錢進入統籌賬戶。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6. 社保調整怎麼寫分錄
你繳納的社保與扣的社保不相符嗎?相符就不調整,不符下月發工資補扣就行了.
7. 公司把我的社保公司部分個人部分都交了怎麼做分錄
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內20%,個容人承擔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0.7%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0.5到1.6%也是全由單位承擔。
注意: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各省市地區承擔比例有所不同。
8. 社保費公司部分和個人部分的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
單位: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個人: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
9. 關於公司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第一個分錄是不正確的,應修改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
貸:銀行存款 18000
結轉費用:
借:管理費用 62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47000
代扣個人所得稅,支付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47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
貸:庫存現金 43000
繳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
貸:庫存現金 1000
(9)企業部分社保調整分錄擴展閱讀
變化盤點
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