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困難企業社保優惠,有什麼條件
一、困難企業認定的審核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在收到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的申報材料後的5個工作日內會同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困難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核,參加審核的市級有關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簽署意見後的困難企業的認定材料返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困難企業認定後的材料返回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並報市政府備案。
二、困難企業認定的例會制度
建立困難企業認定例會制度,收到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的申報材料後,困難企業認定工作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定期主持召開困難企業認定例會,會同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材料進行審核。困難企業認定例會召開的具體時間,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會議召開的前一天通知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
三、困難企業認定的責任落實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困難企業認定工作要確定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要參加困難企業認定例會,代表本單位簽署審核意見。
四、困難企業認定的工作配合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執行和落實省政府、市政府有關社會保障優惠政策的規定,把穩定就業作為當前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通力配合,切實做好睏難企業認定工作。
一、單位新參保登記申報 1、 參保單位提供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4)《工商登記執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證件(辦事處才提供); (5)職工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即:勞動合同); (6)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7)證明企業經營狀況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8)用於拷貝社會保險參保業務表格及資料的U盤一個; 備註: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非法人單位須另提供其所屬法人單位對該非法人單位出具的參保委託授權書。民辦非企業需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等有權機關批准成立的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地稅登記證(副本)。 2、參保單位到社保局領取並按要求填制《社會保險登記表》、《重慶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須提供紙質和電子資料)、《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銀行結算帳戶情況表》(以上表格均一式兩份,可在XX區社保局網站上下載) 3、 參保單位帶齊所需紙質及電子資料到社保局參保管理窗口審核 (1)辦理人員審核單位所交紙質資料是否齊全、有效;填寫的《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重慶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銀行結算帳戶情況表》是否規范、簽字印章是否齊全; (2)校驗參保單位報送的電子文檔(《重慶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是否規范; (3)經審核合格,辦理單位新參保登記手續
㈡ 企業經營困難無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怎麼辦
對出現虧損,經濟效益不好或處於停產、半停產的企業,暫時確無繳費能力的版,權在規定的繳費期間,可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緩繳手續,經批准後執行。根據勞
動部《關於進一步做好睏難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勞部發[1996]408號)的規定,對於經批准緩繳養老保險費用的企業,在緩繳期內
(一般為3個月),社會保險機構應繼續按時足額支付其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對超過緩繳期仍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企業,經過審核,可批准延續緩繳期。
延續緩繳期一般為3個月。在延續緩繳期內,社會保險機構應保證按月支付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標准不低於支付給困難企業職工的標准。對超
過延續緩繳期的企業由企業主管部門或地方財政部門予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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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重慶困難企業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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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難企業認定的審核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在收到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的申報材料後的5個工作日內會同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困難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核,參加審核的市級有關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簽署意見後的困難企業的認定材料返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困難企業認定後的材料返回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並報市政府備案。
二、困難企業認定的例會制度
建立困難企業認定例會制度,收到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的申報材料後,困難企業認定工作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定期主持召開困難企業認定例會,會同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材料進行審核。困難企業認定例會召開的具體時間,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會議召開的前一天通知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
三、困難企業認定的責任落實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困難企業認定工作要確定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要參加困難企業認定例會,代表本單位簽署審核意見。
四、困難企業認定的工作配合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執行和落實省政府、市政府有關社會保障優惠政策的規定,把穩定就業作為當前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通力配合,切實做好睏難企業認定工作。
單位新參保登記申報
1、參保單位提供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4)《工商登記執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證件(辦事處才提供);
(5)職工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即:勞動合同);
(6)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7)證明企業經營狀況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8)用於拷貝社會保險參保業務表格及資料的U盤一個;備註: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非法人單位須另提供其所屬法人單位對該非法人單位出具的參保委託授權書。民辦非企業需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等有權機關批准成立的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地稅登記證(副本)。
2、參保單位到社保局領取並按要求填制《社會保險登記表》、《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須提供紙質和電子資料)、《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銀行結算帳戶情況表》(以上表格均一式兩份,可在XX區社保局網站上下載)
3、參保單位帶齊所需紙質及電子資料到社保局參保管理窗口審核
(1)辦理人員審核單位所交紙質資料是否齊全、有效;填寫的《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銀行結算帳戶情況表》是否規范、簽字印章是否齊全;
(2)校驗參保單位報送的電子文檔(《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採集表》)是否規范;
(3)經審核合格,辦理單位新參保登記手續
㈣ 社保醫療保險困難無依無靠的怎麼繳費
屬於貧困戶的可以申請社保補貼,但是剩餘部分還是得自己想辦法交。具體請直接咨詢社保部門,這個屬於地方政策,以地方答復為准。
㈤ 請問國家對困難企業繳納社保費用有什麼規定嗎
國家對於困難企業,沒有減免政策,照常繳納社會保險,如果困難,可以和社保機構提出申請,申請緩繳,在緩繳協議的約定時間內給予補繳,不繳納滯納金。
㈥ 遇到交不起社保的困難,怎麼辦
還沒到退休年齡,社保未滿交十五年,卻交不起了,怎麼辦?
文|無闕宮主
看到有人處於這樣的境遇,心中不免有些難過,真心地希望一切都會好起來。
雖然隨著人口老齡化問題不斷顯現,勞動年齡人口增長趨緩,再加上經濟不斷發展,人們的就業壓力不斷減輕,人們整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因學致貧、因病致貧的現象仍然廣泛存在,一些人會因此交不起社保。
那麼因學致貧、因病致貧的人,應該怎樣來解決目前的困境呢?在這里要向大家介紹一下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通過立法而制定的社會保險、救助、補貼等一系列制度的總稱。作用在於保障全社會成員基本生存與生活需要,特別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傷殘、失業、生育、死亡、遭遇災害、面臨生活困難時的特殊需要。
我們國家一直在努力構建由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撫和安置等各項不同性質、作用和形式的社會保障制度構成的社會保障體系,頒布並實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由於社會保險涉及的人群最多,也最普遍,很多人把社會保障簡單地理解為了社會保險,其實社會保障覆蓋范圍更廣泛。當生活困頓到交不起社會保險費的程度時,可以在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中尋求幫助。
如果處於失業狀態,可以到社會保險部門進行失業登記,根據之前繳納失業保險的情況,享受相應的失業保險待遇。
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可以按月領失業保險金維持基本生活,且不需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也不需要個人繳納,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還可以接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免費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
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成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符合條件的,可以按月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如果沒有住房,還可以申請廉租房,只要支付較低的租金就可以租住;如果沒有就業,也會獲得相應的扶持和照顧,比如被安排到公益性崗位就業。
困難是暫時的,如果採用了以上幾種方法,在一段時間內依舊交不起社會保險費,也不必著急,因為仍然有補繳至滿15年的機會。
根據201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仍然無力繳納保險費,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當生活陷入困境時,社會保障制度不僅給予物質上的直接支持,還幫助其就業增加收入。通常情況下,只要樂觀面對困難,願意工作,交不起社會保險費只是暫時的。並且,無論是否繳滿15年,晚年生活都有相應的養老保障。
㈦ 重慶市困難企業社保繳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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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靈活就業的「4050」人員申報社會保險補貼辦事流程:
受理依據:《關於加強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財社〔2006〕44號)。
提報材料:
(1)《重慶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2)再就業扶持政策規定的有效證件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效證明或憑證。
(4)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工作機構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或單位證明、個體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相關就業證明。
(5)就業困難對象被用人單位招用,但用人單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的,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履行繳費義務,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申請補貼。「4050」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應提供《重慶市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㈧ 困難企業的職工要如何繳養老保險國家會補貼嗎
困難企業沒有補貼政策,但是可以和當地社保部門協商,簽訂協議緩繳,根據協議約定時間內給予補繳。不收取滯納金。
困難企業暫時不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需要向社保局說明情況,並且提交本單位的經濟運轉情況的報告,銀行賬戶的資金情況,財務報表。
證實資金發生困難,申請緩繳,經過社保部門審核批准,可以緩繳,簽訂緩繳協議,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補繳,不收取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
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8)困難繳費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五條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第六十六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預算合並編制外,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
第六十七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
第六十八條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九條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第七十一條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