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滿50歲女工人社保交費年限不足,現工廠要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不購買社保,是否合法
1、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2、在合同用工期內是否足額按期繳納社保?
一般解除勞動合同後單位無須再為員工提供社保。如單位已經為職工足額繳納,則職工社保繳費年限不足與單位沒關系。
㈡ 我在公司辭職有半年時間了還沒達到一年的年限,請問可以向前公司要求賠償補交社保和經濟賠償金嗎勝算...
補交社保是可以的,申請仲裁就可以了。
辭職看你是自己提出的,還是公司提出的。
前者是沒有補償的,後者有至少一至兩月左右的工資補償。
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 12333
㈢ 到了退休年齡但社保不足被單位辭退怎麼處理
企業招收達到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時,要弄清其是否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若其沒有辦過職工社保,企業招收後,仍應按勞動法及相關規定履行義務。
渝人社發【2013】67號文件規定:2011年7月1日及以後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並從批准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渝人社發【2013】67號文件規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從2011年7月1日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渝人社發【2013】67號文件規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人社部門提醒,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為一年,仲裁時效期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如果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要求單位補繳;如果單位不給補交,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理由為:單位沒有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導致自己無法享受養老待遇,要求單位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
㈣ 社保年限不夠怎麼處理
1、退休年齡已到,社保年限不夠可以根據下列情況選擇延長繳費,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也可以選擇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㈤ 不能補繳社會保險,如何要求公司賠償
一、《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失業險繳費一年給三個月,最多可以領二年。可以申請九個月的賠償,賠償金額根據繳納基數定。各地有所不同,請咨詢當地失業保險局。
(5)社保年限不夠企業需要賠償擴展閱讀: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故應當是應發工資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2)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㈥ 到法定年齡,單位終止,社保年限不滿15年,單位應該給補償金嗎
到法定年齡,單位終止,社保年限不滿15年,單位無需給補償金,社保不滿15年辦不了退休不是單位的問題
㈦ 社保繳納年限不夠,怎麼辦
到退休時累計社保繳費不滿15年的,所缺部分可以由自己一次性補繳滿15年,退休後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
㈧ 到了退休年齡但社保不足被單位辭退怎麼處理
企業招收達到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時,要弄清其是否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若其沒有辦過職工社保,企業招收後,仍應按勞動法及相關規定履行義務。
渝人社發【2013】67號文件規定:2011年7月1日及以後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並從批准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渝人社發【2013】67號文件規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從2011年7月1日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渝人社發【2013】67號文件規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人社部門提醒,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為一年,仲裁時效期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如果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要求單位補繳;如果單位不給補交,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理由為:單位沒有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導致自己無法享受養老待遇,要求單位賠償損失。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
㈨ 公司未按時繳納社保,到退休時醫保年限不夠、能申請勞動仲裁或告上法庭嗎謝謝!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社會保險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以依法專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屬動仲裁解決糾紛。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㈩ 請問企業少給交好幾個月的社保,應怎麼賠償
確實這種情況,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補交少交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