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的社保繳費單位必須與勞動合同簽訂單位一致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和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否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
2. 勞動合同單位和繳納社保單位不一致
這樣的做法要看具來體情況,如自果為了交保險的單位和你工作的單位,都在同一個地區的話,這樣的做法並不違法的,也不能說現在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在外地為你參加保險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在當地補交保險的。
3. 社保繳費基數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數額必須一致嗎
不一定一致。如合同金額超過或低於社保基數上下限時,兩個數字就不同
4. 給員工購買社保的公司一定要和勞動合同的甲方一致嗎
最好的就是在銀川找到一家勞務派遣公司,以他們公司勞務派遣的名義,讓工人內到你容們公司工作,工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
這樣,你就可以把錢以合同約定的形式給勞務公司,他們給工人上保險和社保。
這是比較好的一種方式,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