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每個月什麼時候到賬。
社保每個月月中(15日左抄右)到賬。
社保部門一般在月中(15日左右)與合作銀行核對信息、劃款入個人社保卡金融賬戶,如果您在核對之日前激活了社保卡的個人金融賬戶,當月28日左右您就可以從卡里取錢了;
如果您在核對日之後激活的,轉月28日左右您同樣可以從卡里取錢。您什麼時候激活都行,激活當月以及之前未取的錢,一分錢都不會少。
在申領社保卡時,非參保企業職工的申領人是可以自主選擇金融服務銀行的,可選擇的銀行范圍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廣發銀行、廣州銀行、招商銀行、廣州農商銀行。
但如申領人為參保企業職工,申領社保卡時只能選擇原醫保服務銀行為金融服務銀行。
對於社保卡醫保賬戶是否要激活、密碼如何設置等問題,通過市醫保局牽頭服務銀行發放的社保卡有兩個賬戶,一是金融賬戶,二是醫保個人賬戶。
醫保個人賬戶用於市醫保局向參保人撥付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不需前往服務銀行激活醫保個人賬戶。社保卡的醫保功能啟用後醫保個人賬戶的密碼與原醫保卡一致。
㈡ 今年社保繳費截止日期
社保每月繳費時間規定
據悉,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回理過的增減業務答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但是各地的社保局一般是20---25號之間正常扣公司員工本月的社保費用 。一般情況26號就可以查詢到賬了,但也有公司扣款時間稍晚些的,社保系統需要處理,有可能月底還未查詢到是否到賬。個人只要去社保局列印一份清單就全清楚了。
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地區的繳費時間有些差異,具體大家可以結合實際咨詢當地社保局。
㈢ 社保每個月幾號交時間是怎麼算
社保繳費時間各省規定不同,具體需要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以下是廣州、深圳和北京的社保每月繳費的時間供參考:
(1)廣州:繳費單位當月的參保人員沒有增減變化,應在當月15日前申報繳納社保費;如果逾期即未在當月15日前申報繳費,主管地稅機關一般按繳費單位的上月應征數據進行分次批扣,批扣時間直至當月底,這種情況下,繳費單位必須自行負責關注批扣是否成功,如果批扣不成功,需前往所屬區主管地稅局辦稅廳進行申報繳納社保費。
(2)深圳:社保規定扣款的日期是每個月的23號--25號,如果需要查詢個人明細最好是在月底的時候查詢。單位如簽訂了銀行代扣協議,一般都是15號之前扣款。具體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詢。
(3)北京:一般社保的結算時間是每月25號,建議你最好往前趕,越臨近月底辦業務的人就越多,還有下午的4點前可以現金支付,4點後就只能用借記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裡也接受支票(但具體要求不清楚),具體還請咨詢北京12333社保經辦機構落實。
(3)社保繳費月度關賬日期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1、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2、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3、第八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4、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後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5、社會保險登記證件不得偽造、變造。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的樣式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6、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網路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網路
㈣ 上海社保每個月幾號到賬
上海社保到賬時間:
1、原則上是上個月的社保,這個月6號公司開始繳費,那麼社保中心10號開始扣款,那麼你10號後就能看到上個月的所繳納的單子了
2、但是有幾種例外的情況:
A:這個月是9/6號,6號是雙休日,所以無法繳費,那麼有可能公司在8號繳費,那麼社保中心要15號開始扣款,那麼你只能是15號以後看到上月的賬單
B:比如下個月是10月國慶,也會碰到類似情況,所以也是15號以後能看到上月賬單
C:如果你們單位沒有收到社保局寄過來的繳費清單,也可能會造成延誤
這樣一般你20號以後基本上都能看到上個月的繳費清單了
3、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
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4)社保繳費月度關賬日期擴展閱讀:
上海市2017年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的審計整改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2018年1至4月,市審計局對本市2017年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就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於「個別區的參保財政補助資金未及時到位」
審計結果反映,「金山區2017年重殘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補助資金68.56萬元未及時到位」,要求我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協調聯系,確保每年財政補助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對此問題,金山區殘疾人聯合會已於審計期間(2018年4月)將上述資金全額上繳市社保基金財政專戶。
二、關於「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後續處置不夠到位」
審計結果反映「2013年至2017年,市社保中心累計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1.09億元,期間僅追回1.36萬元。相關部門未按規定採取向金融機構查詢用人單位的其他存款賬戶、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出申請等措施進行追償,對確實無法追償的也未及時清理、銷賬」,
要求我局「完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追償機制,強化追償手段,加大追償力度,並按規定對暫付款余額及時進行清理」。
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15號令)和本市規定,市社保中心制定了先行支付經辦規程和操作辦法,並就由於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以及第三人不支付引起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制定了相應的追償辦法,
通過核查、催告、強制劃撥等手段進行追償。由於用人單位基本屬於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或依法經仲裁、訴訟後仍不能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法院中止執行的情形,難以落實足額追償的要求;
屬於第三人責任的,主要是第三人無法確認或第三人已經法院強制執行被確定為無可執行財產的情況,在實際執行中也難以追償。
對此問題,市社保中心將繼續按照《關於做好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追償工作的通知》的經辦要求,加大後續追償的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查賬流程,對用人單位實施全面查賬,及時啟動劃撥程序,並加強與市高院的溝通,積極爭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加大執行力度。
對確實無法追償的先行支付資金,我們將嚴格按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規定,研究妥善處置的辦法。
三、關於「個別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不夠到位」
審計結果反映「未經專家或專業評估機構驗收,市社保中心即支付了工傷預防培訓服務費餘款79.52萬元,不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本市的相關規定」,要求我局「督促市社保中心嚴格按照項目進度支付工傷預防培訓服務費,規范費用支出」。
對此問題,我局已組織實施單位委託第三方社會專業機構對項目實施的有關情況進行審計,形成書面報告,並通過市工傷預防聯席會議審議驗收。
同時,我局已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制定了《上海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試行辦法》,進一步對工傷預防費的使用管理和工傷預防項目的實施等問題作了明確和細化。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上海市社保公告
㈤ 每個月社保繳費日期
個人社保繳納最好是在每個月的10號以前,因為各地基本上在15號---25號以前從銀行的委託賬戶劃走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㈥ 每個月社保幾號到帳
醫保的費用個人部分大約是2%,也就是說你個人每月繳納52元全部到你的醫保卡上,同回事公司繳納答的部分有0.5%也到你的賬上,你的醫保卡個人每月到卡上的錢大約是78元。
關於到帳日期,一般是繳費後2-3天就能到卡上,公司繳納社保一般都是每月的24-25日這兩天,因此你的卡到帳日應該是每月的月底。到時候你可以查一下你的賬戶余額變化。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㈦ 社保建賬日期與社保繳費日期有不同,建賬日期1998,繳費時間1994,社保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謝謝!
社保費用是根據員工繳費時間開始算起,而且計算繳納年限是根據總共繳納的月份進行計算的,中途存在斷交也沒有關系,計算累計月份即可。
㈧ 每月社保增員的截止時間是什麼時候
每月社保增員的辦理時間為每月的5日至25日。用人單位辦理網上增員成功後,對於首次參保人員,應在收到地稅部門申報轉換成功信息的五個工作日後,持以下資料到參保單位所在的市、區級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證卡製作手續。
根據社保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員辦理參加社保,繳納社保費用。因此用人單位新聘用職員後必須及時辦理社保增員手續,待員工離職後再辦理社保減員手續。
繳費單位當月社保費應在當月內申報繳納。每月16日,稅務機關統計需批量申報的繳費名單,審核無誤後,進行批量處理。具體批扣情況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8)社保繳費月度關賬日期擴展閱讀: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