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讓員工簽自願不買社保的條子每個月給員工200塊錢合不合法
不合法。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的法定義務,不隨雙方的意願而免除。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以補貼代替社保繳納的做法違反社會保險法的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
② 公司讓員工簽訂自願不買養老保險合同違法嗎
社保是法定,不買社保的協議是無效的。
社保屬於強制保險,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專社保有以下屬特徵: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③ 員工不買社保,公司要讓員工自己簽名,不願意購買社保的理由及簽名,是否可以
如果員工在家鄉是單位職工身份參的社保,新公司可以簽協議給一定的補償,不交社版保,但是員工必權須定期向單位出具其按單位職工身份參加社保的繳費記錄。社保不能重復參保,所以這樣不違法。如果不是那就是單位違反《社保法》,會承擔應繳金額1到3倍的罰款,員工無責。
④ 公司不和員工簽勞動合同,不交社保有什麼後果
公司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依法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沒有給員工交納社保,可以向社保稽查大隊投訴。
⑤ 公司讓員工簽自願放棄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補齊過去年份的社保嗎如果公司不願意補繳並因此給員
第一,用人抄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定義務和責任,對於不繳費或者不按時足額繳費的,依法給予處罰。
第二,用人單位讓職工簽訂放棄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行為,簽訂的協議無效,依然要按照規定給予繳費。
第三,職工可以要求單位依法補繳社會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⑥ 公司不與員工簽合同,不買社保,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員工的合法權利,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為員工購買,這里分2種情況進行說明:
一、員工不願意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為其購買社保。如果一個員工進入一個單位,自己主動要求不要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事後被發現沒有為其購買社保,用人單位是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簡單說就是不需要進行處罰。畢竟是員工自己放棄自己福利,用人單位又不能強迫他,吃虧是員工而已。
總而言之,用人單位除了員工自己放棄社保權利,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為員工購買社保。要是真的不買社保,那麼這樣單位還是早點離開,不值得你為其賣命。
⑦ 現在公司要求員工簽勞動合同而不交社保承諾書犯法嗎
國家規定,任何一個公司對勞動者都應該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包括失業保險和專養老保險,還有醫學醫屬療保險,這是對廣大勞動者的一種保護措施,所以說,如果你的公司要求你簽勞動合同,而和你們簽訂簽訂承諾書,不交各種社會保險的話,那它就是一種犯法的行為,你們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舉報,他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