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社保費減免單位繳納,直接減免還是先繳後返
符合疫情此次階段性減免社保費的企業,在申報時直接享受減免政策,不需要先繳後返。
『貳』 2020年社保公司部分減免到什麼時候
2020年7月結束。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徵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企業社保減免都減免是擴展閱讀
部分省份到2020年底。
2020年7月河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聯合發布《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進一步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應對風險、渡過難關、減輕企業和低收入參保人員今年的繳費負擔。
根據《通知》,對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由原來的2020年2月至6月,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由原來的2020年2月至4月,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已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於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企業認定辦法》認定為嚴重困難企業的,原申請緩繳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可繼續延長至2020年12月底。
新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經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企業(單位)認定小組認定為嚴重困難企業的,可緩繳自申請當月至2020年12月按規定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叄』 減免企業社保費,是不是意味著企業不用再給員工繳社保了
減免企業社保費,不是意味著企業不用再給員工繳社保了,而是為了減輕企業負擔,暫時部分或全部減免社保企業繳納部分。
擴展閱讀:
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
免——就是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徵,免徵的期限不超過5個月。湖北省可以將免徵的范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
減——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國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徵收,減征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不納入此次減免政策的范圍。
緩——就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肆』 社保減免政策
個人交社保沒有優惠政策,個人自己交社保和掛靠單位交社保,至少都要繳費滿15年。
區別主要是如下三方面:
1、在單位工作,女性職工50周歲退休,繳費是強制性的;
2、自由職業者交社保,繳費自願,女性要55周歲退休;
3、假設都是按照最低數交社保,在單位工作的,繳費比例高些,你若掛靠單位,費用全部由你出,成本比較高。
個人社保注意事項:
個人參加社保能夠得到社會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麼個人參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以下就該部分問題進行詳細介紹。
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
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並且,只報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
3、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伍』 企業社保國家減免,那自費型的交社保的人可以減免嗎
政策說的很清晰,減免的是企業繳費部分,與個人無關。
『陸』 2020年社保減免優惠政策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徵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各省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確定減免企業對象,並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
五、要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
六、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確保年底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加大對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
七、各省要結合當地實際,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減免范圍和減免時限執行,規范和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據減免情況,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收入預算。
(6)企業社保減免都減免是擴展閱讀
2020年2月至6月期間,中央決定對疫情重災區的湖北省所有參保用人單位(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免徵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以用人單位方式參保的,參照執行上述政策。上述政策累計為我市統籌范圍內參保用人單位減少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約101億元,其中,養老保險約94億元。
在實施社會保險費延期繳納政策的基礎上,對於受疫情影響而無法正常復工復產或生產經營遇到暫時性困難的企業,實施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緩繳期限最長為6個月,實施截止時間至2020年底。在延繳和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延繳和緩繳期結束後按規定補繳的,不予徵收滯納金。
『柒』 國家出台了一些關於對企業社保的的減免政策是什麼
台灣海峽兩岸就今年春節包機往來在短短一段時間里就達成了共識。盡管接觸和談判並回沒有發生在答兩岸政府之間,但兩岸在這方面的接觸和共識的達成已經給人們一個新的希望:兩岸終究能在一定的時機終結自陳水扁政府執政以來的不接觸狀況,走出惡性對峙局面,走上比較良性的互動。
『捌』 企業減免的社保後期要補回去嗎
今年的疫情期間幾個月,國家出台社保減免政策,對於困難企業繳納社保給與補償或者減免,減免部分由國家財政支出。後期不用補回去,如果部分企業實行緩交的可以延續至年底,後期需要進行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