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欠繳的社保可以追繳嗎
私營企業有五險一金,五險一金是法律規定需要給員工繳納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如果簽有正式的勞動合同,可以走法律途徑要求補繳
⑵ 企業職工因之前單位沒有給上醫療保險,幾年過去了,職工要求補繳幾年前的醫療保險,可以補繳嗎
醫保補繳欠費方式: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內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容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醫保機構征繳部門與其簽訂社會保險補繳協議;
參保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或補繳協議辦理補繳,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予以受理,並通知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收款;
破產單位無法完全清償的欠費,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單位破產清算組提出的申請,審核後送稽核監督部門處理;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依據財務管理部門傳來的補繳欠費到賬信息和稽核監督部門傳來的核銷信息,調整參保單位欠費信息。
如欠費單位發生被兼並、分立、破產等情況時,按下列方法簽訂補繳協議:
欠費單位被兼並的,與兼並方簽訂補繳協議;
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簽訂補繳協議;
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
⑶ 單位給職工補交社保和醫保嗎
社會復醫保可以補繳,社保補制繳方式:
1.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2.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3.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4.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5.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6.《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7.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8.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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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公司拖欠工資和社保導致社保斷交超過三個月怎麼辦
繳費年限無論是養老與醫療可以累計,只是醫療斷繳三個月就暫停享受醫保待遇了,這期間不生大病也不要緊,重新繳費六個月後恢復醫保待遇。不會清零,只能找工作後再交,省內異地的等在現繳費地繳納社保後,可以轉到現繳費地。
⑸ 有關公司托欠員工社保,醫保問題!
1、社保中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五種,所以,你這個「社保,醫保被公司托欠著」的說法不夠准確了。 「沒有任何一家公司敢錄用我們」,不會是因為「社保,醫保被公司托欠著」而應該是由於《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所以,你們只有在與現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憑著離職手續,才能與其他單位建立新的勞動合同關系。 2、你們可以以單位拖欠社保和工資為由,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你說情況符合以上情形了,你們可以依此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能根據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得經濟補償。 補償標准,是該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以上情況屬於勞動爭議,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只有在仲裁裁決生效後,才能憑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是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要在十五日內向法院起訴,勝訴後憑法院的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執行。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是違反法律程序的,法院不會受理的。
⑹ 職工醫保可以補交嗎
醫療保險是可以補繳的。國家開始實行醫療保險制度大約在2001年前後。醫療保險一般不用補交,但是各地區的規定不同,有的地區規定必須補繳,有的地區規定可以補繳,也有的地區規定不到退休時間不準補繳,是否需要補繳,應當視本地區的規定而定。
醫療保險在退休時必須積累一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一般規定為20年-30年,並且實際繳費年限必須達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後免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時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要求,可以按當時的費率標准補交所差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當地實施醫療保險制度以前,個人的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連續工齡和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後連續交納養老保險的時間(年限)。
(6)企業拖欠員工社保醫保可以補交嗎擴展閱讀:
職工醫療保險補繳須知
一、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二、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醫保機構征繳部門與其簽訂社會保險補繳協議。如欠費單位發生被兼並、分立、破產等情況時,按下列方法簽訂補繳協議。
1、欠費單位被兼並的,與兼並方簽訂補繳協議。
2、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簽訂補繳協議。
3、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4、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
⑺ 單位給員工斷繳4個月的社保醫保,還能補上嗎
那得看是哪四個月了,如果是現在最近這四個月的話,你可以不上,直接一年一交,這樣還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