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公司員工在公司買社保簽訂協議怎麼寫
不用簽訂協議就可以繳納。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回日起三十日內憑答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㈡ 不是本公司員工掛靠我公司繳納社保,簽訂的勞動合同需要鑒證嗎
並不是所有勞動合同都需要鑒證的,一般鑒證說的是集體勞動合同,有個鑒版證方。但是真正和權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都是一對一的,所以只需要雙方簽字蓋章就是合法有效的。做一份勞動合同很簡單,有你們雙方簽字即可。而且掛靠你們公司,只要不是補繳,是不需要勞動合同的。
㈢ 我公司新招了一名在別的單位有社保的員工,請問我公司需要跟他簽訂什麼協議呢
你想簽什麼協議?根據《勞動法》,對正式員工單位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並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如果你們單位決定正式錄用這名員工,還需要到社保局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㈣ 員工不願意買社保要不要和公司簽定什麼協議
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準是勞動者的人身;
社會保險的主版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權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有些公司計算五險一金並不是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是另外設置基數計算繳納的)。
㈤ 公司給員工購買社保需要帶上員工簽定合同嗎
1、單位應該在注冊後一個月內到所在區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證. 這是單位在社版保的"戶口". (帶營權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
2、 辦好社保登記證後,你在社保局就知道應該怎樣給單位員工辦理社保手續了,他們的工作人員會按不同的社保項給你各種表格.回來後向勞資索要填報數據.
3、 如果有的員工以前在別的單位有社保,你要向社保局索要社保轉移單,以便使員工原有社保轉移到你單位.
4、繳納社保不能挑著上,必須(也只能)五險全繳.
繳費金額按工資總額算,大約為公司繳納工資總額的34%, 個人繳納個人收入的11%.(既如果個人月收入4000元的話,約繳納450元)各地也許略有區別,但不會差很多.
㈥ 公司不給員工購買社保,並且要員工簽署相關協議,請問這樣合法嗎對勞動者是否有保障呢
要員工簽署一份補充協議,這樣不合法。社會保險是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不能因簽署這樣的協議而被免除。
㈦ 公司不與員工簽合同,不買社保,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員工的合法權利,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為員工購買,這里分2種情況進行說明:
一、員工不願意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為其購買社保。如果一個員工進入一個單位,自己主動要求不要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事後被發現沒有為其購買社保,用人單位是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簡單說就是不需要進行處罰。畢竟是員工自己放棄自己福利,用人單位又不能強迫他,吃虧是員工而已。
總而言之,用人單位除了員工自己放棄社保權利,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為員工購買社保。要是真的不買社保,那麼這樣單位還是早點離開,不值得你為其賣命。
㈧ 員工在公司上班,在其他公司簽了合同並交社保,應該和他簽什麼合同
如果是勞務派遣的話你應該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你只需給勞動者提供工作崗位發放工資而無需簽訂合同。
㈨ 員工自願不買社保,公司應簽什麼協議
簽訂任何協議都是違法的。用工單位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律強制的,不需要經過員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