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員工調入新單位,應該什麼時候開始給交養老保險
應當自員工入職當月開始為其參加社保五險,否則就會違反《社會保險法》受到處罰。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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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❷ 新參加工作的人什麼時候開始繳納養老保險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從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開始繳納社保金(包含養老保險金)。
❸ 新員工入職後有沒有規定單位什麼時候交社保
一般規定為入職當月開始繳納,但絕大部分單位會規定,當月入職不足月的話,則從下個月開始繳納。
❹ 新員工入職,當月社保怎麼繳納。
可以要求公司為你補繳。人事應該會為你辦理,你只要按照要求准備材料就可以。
❺ 公司給新員工交五險一金是什麼時候交
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既然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期限的范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
2、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為職工補繳。
3、一般應當在入職當月開始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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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這意味著,未來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並,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醫療保險將與生育保險合並,有些大型企業會為員工購買福利,如人身意外險、重大疾病保險。
2017年6月底前,部分試點地區將合並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產檢費用將和普通醫療費用一同報銷,試點期限為一年左右。
第一批的試點地區包括河北邯鄲、山西晉中、遼寧沈陽、河南鄭州、湖南嶽陽等12個城市。兩險合並之後,未來就是四險一金了。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的待遇。
❻ 新員工什麼時候開始,上社保
社會保險來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源、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只要是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並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其參加社保的五險,即應從當事人入職當月開始起為其參保直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當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❼ 格力員工的五險是哪五險,是轉正後買還是第二個月就給你買五險
從國家的勞復動法來說。單位招收制員工後,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繳納社保費。五險分別是: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這五種險不可分割,是捆綁在一起繳納的。
至於轉正後第二個月給你買保險,單位的做法無法可依,只不過,從大家的心理上來說,都可以接受而已。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❽ 新員工入職後公司應該在什麼時候為員工購買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另外,公司的社保增員是本月提交後下月1號生效,所以只要當月內完成繳納就行。
❾ 請教,新入職員工繳納社保起始時間
如果有甲乙丙三個員工,甲是1月5日簽的合同,乙是1月15日簽的合同,丙是1月25日簽的合同,那他們三人都在1月繳納保險嗎?我想問的是具體的時間如何界定?
❿ 新員工什麼時間繳納社保公積金
繳納社保應從什麼時間開始算起?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因此,社會保險金的起投日,應該從建立勞動關系的試用期開始。
案例1:更換工作後社保的繳納時間如何計算
因為本人不是東莞戶口,之前已經繳納社保有六年了,如果找工作的期間不能續繳社保費,那麼到了新單位能不能補繳空缺的社保費呢?還是說如果依然在東莞工作的話,則要重新在新的單位開始繳納,之前的參保實際繳費月數能不能保留呢?社保卡里基本養老賬戶個人金額和地方養老賬戶金額是不是一直保留呢?劃撥的醫保資金是否能夠正常使用呢?
回答:
到新單位工作,就從建立勞動關系的當月起續保,是不能補繳的。養老保險的個人帳戶、繳費年限是一直保留的。醫保卡帳戶上的錢可正常使用。
不過你停保最好不要超過兩個月,暫停繳費超過兩個月再續保的,醫療保險是視作重新參保。
案例2單位未給繳納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做了明確規定。
因此,你從xx年起就在現單位工作,但社會保險直至yy年單位才開始繳納,顯然違反了《勞動法》的上述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
你有權要求單位為你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yy年單位開始為你繳納社保期間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否則,你即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請求干預並處罰;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單位為你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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