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繳納社保會計分錄裡面為什麼是負的
這是一個調整分錄,是之前有做過一憑證,入錯科目,
現在調整,正的是應該入的正確科目,負的是沖回原來入錯科目。
另:會計分錄的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⑵ 社保年檢中2019年應付工資總額與2020年申報繳費基數的差額數是怎樣的一個勾稽
2020年的申報基數是按照2019年的全年工資總額進行審核的。單位需在五月份之前提供單位全年的工資發放明細匯總表,單位以2019的數為繳費基數,年審當天通過審核後,2020年的年審基數就確定了。
⑶ 社保差額補繳會計分錄
是北京地區的嗎?北京7月份差額補繳說的是北京2011年社保的事情,那個屬於專個例。
社保屬差額補繳,分兩種情況:
1.單位未按員工上年實際平均工資申報繳費基數,導致繳費基數差額,這部分補繳工作由公司提供相關材料報社保中心審批,辦理差額補繳。
2.社保要求公司每年4月份重新申報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即繳費基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根據當年公布的社平工資在4月份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若4月份社平工資未公布,仍然按照上年的基數上下限執行,待社平工資公布之後,則按照新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執行。期間,因為社保基數上下限調整造成基數差的,需要補繳4月至新基數執行期間的差額
北京2012年社平工資已經公布了,4月起開始執行的,今年不涉及差額補繳。屬於第一種情況的肯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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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由於多繳了社保,社保退繳,造成在個稅申報時出現負數,不能正常申報,應如何解決
當月零申報即可,即申報個稅應交數為0,個別月數個稅申報數為0屬於正常情況,不用大驚小怪
⑸ 社保中間差額補交 會計分錄怎麼做
分錄:
借:制來造費用自-養老統籌(公司負擔的補差的部分)
管理費用-養老統籌(公司負擔的補差的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公司負擔的補差的部分)(10727.5-9618)*20%
個人負擔的補差的部分隨工資分錄扣除來。
補交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公司和個人總和部分)
貸:銀行存款
只補4月的,其他月不用補。
⑹ 公司社保基數申報,漏扣減一位工資總額7.3,造成本期差額7.3萬,請問怎麼辦
這么早就申報完了
如果是每年的核定基數申報
必須找社保重新申報
否則一年都是按此基數
如果此人在下月調離還可以
⑺ 社保基數與工資薪金基數不一致,賬務處理該怎麼做
工資基數大於社保基數部分走其他應付款時,大於部分不能入成本費用賬,如果專偶爾超屬過這么走還行,如果時間長,數額又大的話,將來也是個事。公司注銷時,地稅局負責查社保部分,查賬時就看應付職工薪酬工資部分同繳社保部分是否吻和,如果是的話,就不需補交。如果被查出來,即使虧損,資不抵債也得補交,他才不管那些呢,而且還有滯納金呢,否則就不會讓你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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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社保基數明細有負數
負數是繳費基數沒有調整的原因
每年七月份會補交這部分
⑼ 社保基數申報的差額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自己補差額是不合法的。。。
你的問題最好咨詢一內下12333,因為每容個地區的基數和部分政策確實有出入,還是請專業人士幫你解答一下吧。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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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社保基數調整後,已經離職人員的單位繳納部分為負數是什麼意思
你好樓主,這種情抄況不要擔心,屬於正常現象,因為從2019年1月起我國社保費率調整,調低了部分繳費險種的繳費比例,如果在職人員正常繳費,會顯示調減社保繳納金額,也就是因為做了沖減的原因,而已經離職的就顯示為負數,這部分錢應該會在你單位社保賬戶的待轉金里,等待次月一起抵扣你單位社保費,所以建議樓主下月再行核對你單位社保繳納總金額,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