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9年殘保金是按照哪個比例來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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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殘疾人保障金嗎?內
殘疾人保障金一般是企業容按照所在城市的社保政策,根據企業所有員工工資總額(或者社保基數總額)的一定比例來按月計提的,然後會在年中或者年底根據上級規定進行一次行的繳納,繳納金額不一定等於計提的全部金額,這個要看當地的有關規定。比如:上海市的殘疾人保障金計提標准為社保基數的1.6%。
通常情況下,如果企業安排就業的殘疾人員工達到了企業員工總數的一定百分比,政府部門是允許企業免交殘疾人保障金的。
如果沒有免交,又忘了按時繳納,也是可以補交的,補交的單位一般不會被處罰,補交金額從當地規定。
希望有幫到你~~
② 殘疾人保障金的基數是什麼
1、比如2013年5月份交的殘疾人保障金的基數工資總額是指2012年工資,還是專指2013年工資?
2013年所交的是屬2012年的殘疾人保障金,工資是指的2012年的年平均工資,此工資是按你們當地的統計局數據。
2、工會經費是指2013年工資嗎?
對的,例如:2013年8月所交的是2013年7月份工資的工會經費。就是按(工資總額-社保後)*2%計算得來。
③ 殘疾人保證金怎麼計算,怎麼繳納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丨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
計算方式:上年各月在職職工數之和÷12
各月的平均人數就能夠體現出入職、離職情況。快助殘服提醒您一定要注意,這里所說的在職職工人數是指與企業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按照比例折算成年平均用工。
丨所在地安置比例
一般來說安置比例為1.5%,當然在實際繳納中以所在地的規定為准,例如北京市殘疾人就業安置比例為1.7%。
丨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安置多少人是由企業所在地的審核部門認定的,一般是由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認定,根據出具的認定書來計算最終要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果達到了安置比例且經過相關部門審核認定,企業依規免繳殘保金。
丨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均工資
工資總額由以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統制字[1990] 1號、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2018)
在計算殘保金繳納基數時,既要按照「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明細科目進行提取數據,還要算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即「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科目。
以上就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通常的計算方法和相關基數的計算方法。
關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何繳納,在這里簡單的說一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一般是由稅務機關代征的,當然部分地區是由社保徵收部門代征。
一般的流程是,企業在公告(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公告、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公告)發布之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部分地區需進行0申報,大多數地區未安置殘疾人就業企業直接向稅務機關申繳殘保金),根據相關審核部門給出的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書、確認書來計算當期殘保金,經確認如果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滿足所在地安置比例,向稅務機關或其他徵收機構備案後免繳當期殘保金。
未安置殘疾人就業企業經過計算之後根據公告(通過稅務系統扣費、通過社保子賬戶劃款、相關銀行辦理劃款業務、隨著稅務征期繳納等形式)中公布的渠道在規定時間內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相關資料: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計算、減免與繳納
④ 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基數是什麼意思
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徵收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差額比例計算繳納。用人單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計算。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上海市為1.6%)-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在職職工總數,按用人單位年平均職工人數核定,也可參照人事、勞動、統計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人數核定。
安排殘疾人就業必須是單位正式職工或與單位依法簽定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由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職工。已安排的殘疾軍人和因工緻殘人員,經鑒定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殘疾標准,並辦理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方可計入安置比例。
殘保金繳納方式:
應繳納殘保金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殘保金申報審核通過後15個工作日內,持殘保金審核機構出具的《一般繳款書(收據)》到開戶銀行劃款或其他銀行現金繳納。
取得《一般繳款書(收據)》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一、用人單位到殘保金審核機構現場遞交材料的。在審核通過後,由殘保金審核機構根據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認定書》中核定的金額,現場列印《一般繳款書(收據)》。
二、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殘保金代征系統自行申報審核殘保金的,可提前到殘保金審核機構現場領取空白《一般繳款書(收據)》。待審核通過後,使用殘保金代征系統中的列印功能自行列印。若列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寫。
⑤ 殘疾人保障金個人繳費
單位繳納。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第七條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⑥ 殘保金和社保的繳納
殘保來金,也叫做殘疾人就自業保障金。是由殘聯根據國家殘疾人保障法進行征繳的費用,當用人單位錄用殘疾人沒有達到規定的指標,就要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的保障金,用於殘疾人的救助事業,扶持殘疾人就業以及相應的福利待遇。由殘聯負責征繳。
社會保險,是國家人社部管理。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兩回事,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職工是不繳納的,由用人單位繳費。用於參保人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方面的保障,確保社會穩定和參保人的基本生活和救助。由各級社會保險機構進行征繳,
⑦ 殘保金每年都要交嗎,基數是怎麼算的
按月交的,按上一年的平均人數,平均工資繳納。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專人單屬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按國家殘疾人保障法要求,每個企業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殘疾人(有的地方為職工總人數的1.5%)沒有達到 比例的就需要繳納殘疾人保障金。
一般按未達到規定安置比例的人數*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總額的100%繳納(各地具體規定有差別)。 建議:具體徵收標准向當地的徵收機關咨詢。
(7)殘疾人保障金可以按照社保繳費基數繳納嗎擴展閱讀:
應繳納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1、保障金: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當按本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7%的比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繳納殘保金基數:以單位上一年度城鎮職工基本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為准,以應繳比例(1.7%)與單位安置殘疾職工比例之差作為實際徵收比例,計算單位實際應繳納的金額
⑧ 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標準是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第八條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准,可以不是整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8)殘疾人保障金可以按照社保繳費基數繳納嗎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批准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名單,應當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減免或緩繳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第十八條 保障金徵收機關應當嚴格按規定的范圍、標准和時限要求徵收保障金,確保保障金及時、足額征繳到位。
⑨ 殘疾人社保繳費標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是解決單位、家庭和殘疾者本人後顧之憂的一項重要措施。殘疾人的社會保險,一般都是同健全人的社會保險一起實施的,按照國家的統一政策規定辦理。
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保障的層次、標准、運作等都不一樣。它不屬於社會保障的范疇,保方、參保方都是為了追求利益,因此,參加商業保險完全是一種個人自願、個人出資、個人承擔風險、個人受益的行為。
殘疾人社保繳費標准:
(一)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男60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殘疾人養老待遇:
(一)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城鄉重度殘疾人,在一次性足額繳費後,憑本人身份證、獨子證、人事檔案等資料,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按現行政策規定為其計發養老待遇。
(二)已領取養老金和未領取養老金的重度殘疾人死亡,按現行政策享受死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