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傷社保賠償金額與實際工資不一樣有那條法律規定單位要補償差額
《工傷保來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自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❷ 工傷涉及第三方 社保不能賠付的情況下 差額應該由誰承擔
深圳勞動律師建議:建議傷者自行申請工傷,可以得到交通事故賠償以及公司賠償。
❸ 單位未按員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造成工傷賠償金額差異較大差額部分由誰
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導致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應當先向用人單位追討,協商不成,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救濟。
國務院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十四條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58條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工傷保險待遇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向工傷職工補足。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該用人單位支付。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或者無故停繳工傷保險費,其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經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後,由用人單位依據《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承擔職工的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損失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❹ 在四川工傷賠償的社保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存在差額怎麼辦
勞動者在四川工傷賠償的社保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存在差額的,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傷殘賠償的差額部分。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一級工傷享有2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並按本人工資90%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直至退休,按護理級別發給生活護理費直至去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一級傷殘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規定的標准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准支付;
4、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6、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
8、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本人工資90%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9、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標准,按月發給生活護理費。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收起
❺ 工傷賠償社保繳費金額和實際綜合工資之間存在差額,差額的部分怎麼算
1、工傷賠償社保繳費金額和實際綜合工資之間存在差額,差額部門如果是由於用人內單位未如實申容報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補足差額的。
2、法律依據參考:《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用人單位不按規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不如實申報參保人員和繳費工資的處理意見》第五條:「因參保單位少報參保人員和繳費工資,導致勞動者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的,由參保單位按照相關法規政策規定負責賠償」。
❻ 工傷10級,社保局賠了18000元,我找公司要差額,公司人事部說只要這么多,繳費基數只有3005元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10級工傷期間所賠償金額的差額。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10級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 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❼ 社保外包公司工傷差額
1、工傷賠償社保繳費金額和實際綜合工資之間存在差額,差額部門如果是由於用人單位未如版實申報工傷權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補足差額的。
2、法律依據參考:《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用人單位不按規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不如實申報參保人員和繳費工資的處理意見》第五條:「因參保單位少報參保人員和繳費工資,導致勞動者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的,由參保單位按照相關法規政策規定負責賠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❽ 工傷賠償社保支付的差額怎麼申請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抄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❾ 付職工工傷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有差額賬務處理
企業來依法購買了工傷醫療自保險後,超出保險賠償的部分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科目進行歸集,最終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發生工傷時,企業先行支付醫療款項:
借:其他應收款-工商醫療專戶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相關機構予以賠償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XXX(工傷醫療使用人)(多出長款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工商醫療專戶
如果補償部分不足以支發生費用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超出賠償部分)
其他應收款-工商醫療專戶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收到補償並清理超額部分賠償: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工商醫療專戶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超出賠償部分)
月末結轉管理費用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❿ 工傷醫療費理賠後的差額部分如何處理
你指的差額是指社保基金不予理賠部分嗎?
如果是,那麼不理賠部分費用可能是在醫療時所用的葯品不屬於工傷醫療報銷范圍內的葯品。這部分的醫療費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