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7年蘇州社保繳費比例是多少
2017年蘇州社保繳費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拓展資料:
社保的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一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第三是社保成為企業招攬人才的基本條件。
② 現在蘇州社保繳納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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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度參加蘇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00856元(1673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二、蘇州市區(包括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新區)的社保繳費比例如下:1、養老保險單位交納20%,個人交納8%;2、醫療保險單位交納9%,個人交納2%(加每人每月5元的標准繳納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由個人承擔);3、失業保險單位交納1.5%,個人交納0.5%;4、生育保險單位交納1%,個人不交;5、工傷保險單位交納1%,個人不交。
③ 蘇州市最低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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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蘇州市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專繳存基數發生變化,屬每月繳存基數調整到最高2萬元,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6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萬元。
④ 蘇州社保的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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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蘇州市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版發生變權化,每月繳存基數調整到最高2萬元,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6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萬元。
⑤ 蘇州社保年申報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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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蘇州市區2015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蘇州市區范圍(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5.9萬余戶參保單位的111.4萬余名單位參保職工,將統一啟用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參加市區企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6738元和2697元;參加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5178元和5036元。按規定,此前單位申報2015年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的職工,2015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分別按上限基數、下限基數執行,其餘職工按實際申報工資的月均數執行。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的參保單位,從本月起,社保經辦機構按3月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市區參保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2015結算年度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仍統一為2300元,其他四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
⑥ 蘇州市社保繳費基數2019年要調整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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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蘇州市區2015結算年回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答調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蘇州市區范圍(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5.9萬余戶參保單位的111.4萬余名單位參保職工,將統一啟用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參加市區企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6738元和2697元;參加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5178元和5036元。按規定,此前單位申報2015年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的職工,2015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分別按上限基數、下限基數執行,其餘職工按實際申報工資的月均數執行。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的參保單位,從本月起,社保經辦機構按3月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市區參保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2015結算年度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仍統一為2300元,其他四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