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6青島社保繳費標准
社保繳費比例復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制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② 16年青島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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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用2013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2688元(月均3557元)進行封頂保底,《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統一使用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重新封頂保底核定繳費基數。
2016年1月1日開始,青島市比較早規定用人單位申報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為做好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申報、核定工作,青島市近日下發了《關於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申報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繳費基數計算、社保、特殊情況處理、核定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范。在《關於做好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參保單位及其職工申報2016年的繳費基數,暫用2013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2688元(月均3557元)進行封頂保底,繳納社會保險費並享受社會保險待遇。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統一使用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重新封頂保底核定繳費基數,並對繳費差額統一進行補收,重新計發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並補發差額。
③ 青島社保繳存基數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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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真不清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的基數比例,不過這都是按照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和社保繳納基數無直接關系。它們一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一個由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管!繳納基數完全可以不一致!
下面是北京市的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規定,希望能能幫到你。
2008年7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將統一調整為1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調整為2392元。按照新標准,普通雙職工一年可以多存6400元左右的公積金,可謂一筆不小的收入。
昨天,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正式下發《關於2008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經北京市政府批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調整為1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調整為2392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繳存上限。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聞發言人李持纓表示,此前北京市公積金繳存比例根據單位效益不同,一直按照基準比例和特殊比例結合的方式繳存,各單位繳存比例從8%到12%都有。此次調整為統一比例12%,符合公平原則,也是為了督促單位按高標准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長年累月下來,將提高職工住房支付能力。同時,通過嚴格限定繳存額上限,更有利於提高中低收入職工家庭解決職工基本住房問題的能力。
幫您算賬雙職工每年多存6000多元
據測算,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8%提高到12%後,普通雙職工一年可以多存6400元左右的公積金,可謂一筆不小的收入。以「兩限房」每平方米6000元,收入按2007年北京職工平均月工資3322元計算。如果單位為雙職工每月繳納公積金比例為12%,一年可累計繳存公積金19000多元;而按照8%的比例繳存公積金,一年可累計繳存12000多元。也就是說,按照新標准,普通職工一年可以多存6400元左右的公積金。此外,如果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20%,貸款43萬元,年限20年,繳存比例由8%提高到12%後,雙職工家庭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占月均還款額的比例可以由37%提高到55%.
④ 2016年青島市社保繳費新規定,青島市社保繳費基數以及比例怎麼算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984年中國開始對原有的退休金制度進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構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統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
該制度的目標只是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資替代率將逐步調低,從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該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以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結合;
該制度由企業和雇員共同負擔費用;
該制度實行隨收即付與積累相結合的財務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給付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給付條件是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⑤ 青島市的社保繳納標准
樓上提供的是去年的,根據青島社保服務網最新的公布,如下是2011年的數據
1、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個體工商戶僱工繳費基數選擇為60%或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備註:2010年,青島市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8549元,即2379元/月。
2、社會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20%,個人按繳費工資的8%;
醫療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9%,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七區)
單位按繳費基數的7%,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五市)
失業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2%、個人按繳費工資的1%(農業戶口不繳納個人部分);
工傷保險:單位按行業種類分別為0.5%、1.0%、1.5%。個人不繳納;
(一般單位採用0.5%)具體根據單位的性質不同而不同,各區市有差異,具體查閱單位開戶時審核的比例。
生育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個人不繳納。(2011年新調整)
⑥ 青島市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與青島社保繳費基數
繳納社保不僅是個人的權利與義務,用人單位也必須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
根據青島社保條例規定,青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參加社保,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如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青島市參保個人和繳費單位對於2015青島社保基數與2015青島社保繳費基數都十分關注。 青島社保繳費基數怎麼樣?青島社保比例和青島社保繳費比例怎麼樣?
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參考2014青島社保繳費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8%,個人按繳費工資的8%;
醫療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9%,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六區」);
單位按繳費基數的7%,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四市」);
失業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個人按繳費工資的0.5%(農業戶口個人不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按行業種類分別為0.7%、1.2%、1.9%,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單位按青島社保繳費基數的1%,個人不繳納。
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最新消息,青島市政府近日下發通知,對2015青島社保基數進行調整,提高我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參保繳費補貼,補貼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提高補貼標准所需資金按照現行財政分擔體制解決,市與各區按5∶5分擔,四市自行負擔。更多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新政策,青島社保繳費基數,青島社保最低繳費基數敬請咨詢青島社保局。
2015青島社保基數調整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作為本年度青島社保繳費基數,其中高於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為基數;低於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可選擇按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80%、100%三個檔次。在市統計局未公布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前,仍按前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根據青島社保繳費比例來計算2015青島社保基數。市統計局一般每年5月份公布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因而產生滯後性,因此需要補繳差額。
⑦ 2016年青島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新規定,青島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
暫時用2013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2688元(月均3557元)進行封頂保底,版《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權資公布後,統一使用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重新封頂保底核定繳費基數。2016年1月1日開始,青島市比較早規定用人單位申報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為做好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申報、核定工作,青島市近日下發了《關於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申報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繳費基數計算、社保、特殊情況處理、核定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范。在《關於做好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參保單位及其職工申報2016年的繳費基數,暫用2013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2688元(月均3557元)進行封頂保底,繳納社會保險費並享受社會保險待遇。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統一使用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重新封頂保底核定繳費基數,並對繳費差額統一進行補收,重新計發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並補發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