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社保繳納員工自行承擔
繳納社保是國家的強制性政策,用人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公司這么做是應對政策,也就是說你想要這個工作和社保,就只有這個工資,不服就走人。
『貳』 公司幫員工個人負擔的社保在工資裡面扣,通過什麼科目
社保抄費個人部分應掛在「其他應收款」,如果工資不在應付工資上核算,單位部份直接進管理費用,則:
第一步:
支付養老金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障費(單位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代付個人養老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支付工資收回養老金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付個人養老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如果單獨收回個人部分,則: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代付個人養老金(個人部分)
這樣核算,可以更好地計算人個負擔部分,也方便社保年檢,也可以知道是否已均扣回,是否少交,少收。
『叄』 我們公司的員工社保都是自已承擔的,有什麼貓膩嗎
因為降低崗位工資交費的做法也是違法的,嚴格來說必須按照實際工資為基數交費的版,可能你權們的工資其實很低,並沒有達到當地最低交費基數(社平工資的60%),那麼公司這樣做了,實際就是省錢了,低於最低交費基數必須按照最低交費基數交的
如果不是的話,我沒看出來公司能有什麼好處,明顯違法的行為
『肆』 員工離職,單位仍為其繳納社保,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部分均有此員工自己負擔,會計怎麼做賬
單位的社保、公積金都使用其他應付款科目。
發放時扣繳個人部分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等 (實發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個人代扣部分)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代扣部分)
計提時的分錄也是計入其他應付款
借:管理費用 / 銷售費用 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單位繳納的社保)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 (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這樣,單位繳納的與個人繳納的,都在「其他應付款-社保」和「其他應付款-公積金」科目,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上面回答是基於這個正確分錄基礎上的,你不要把「其他應付款」理解為企業的欠款。
再回到你上面的問題,你代離職人員交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單位員工的)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 (單位員工的)
其他應收款-*** (代離職人員交的)
貸:銀行存款 (社保中心的扣款總數)
『伍』 請問 應付職工薪酬中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是不能進費用 但是為什麼計提工資時都計入了
個人承擔部分和企業承擔部分區別就在於:個人承擔的部分是從應得的工資中扣除的,而企業承擔部門要計入管理費用的。
(1)工資分配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工資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醫療(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個人負擔部分)
……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際發放部分)
(3) 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時:
A:先提企業負擔部分到應付職工薪酬
借:管理費用-社保-各社保明細
銷售費用-社保-各社保明細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失業(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醫療(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工傷(企業負擔部分)
……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負擔部分)
B:繳納社保、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醫療(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個人負擔部分)
……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失業(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醫療(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工傷(企業負擔部分)
……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5)員工工資為負自己承擔社保擴展閱讀: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陸』 員工自己承擔社保 是工資還是社保
這個可說不好的
,社保不是每個
公司都可以幫你交的,
很多公司都是
員工自己承擔社保
『柒』 補扣完員工的社保公積金後,工資為負值怎麼辦
在下月工資中將所欠工資的費用再次扣除,直至雙方沒有費用拖欠。
工資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在中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
(1)社會保險費;
(2)勞動保護費;
(3)福利費;
(4)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
(5)計劃生育費用;
(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後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
『捌』 單位應承擔的社保是否從員工工資中扣出
用人單位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不得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
根據《勞動法》專第七十二條和屬《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依法迦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按照全部職工繳費工資總額適用規定比例繳納,有單位負擔;勞動者個人按照本人繳費工資適用規定比例繳納,勞動者個人繳費部分有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因此,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不得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只有勞動者個人承擔部分應當從工資中扣除。
『玖』 單位為員工交社保,在發放工資時將社保個人承擔部分扣除,會計分錄怎麼做
我來回答此問題。單位在確認員工的勞動報酬時,按照崗位不同計提職工薪酬時: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下的工資明細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同樣,按照崗位不同計提職工社會保險費時: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下的社會保險費明細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具體按五個險種設置三級明細科目);職工個人為自已承擔的部分,若工資為預付性質的,通過「其他應收款」,若工資為後付性質的,通過「其他應付款」;確認應付職工住房公積金時,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開發間接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下的住房公積金明細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住房公積金;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貸: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社會保險費,貸: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貸:銀行存款;繳納本期的社會保險費為: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社會保險費(具體按五個險種設置三級明細科目)、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社會保險費,貸:銀行存款;繳納本期的住房公積金: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住房公積金、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銀行存款。
『拾』 公司把應該公司承擔的社保費用在員工工資里全部扣除了,是不是違法行為,應該怎麼辦
你好樓主,社保作為一種強制性的保險,每個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入職的內員工繳納,這里說的入職容是指過了試用期轉正後的員工。像您所說的情況,公司已經違反勞動法,因為公司應該負擔社保統籌部分,員工繳納社保單位代扣個人賬戶部分,建議向公司所在地管轄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維權,並提供勞動合同,打卡記錄,考勤表,在崗期間的證明,同事的證言證詞佐證等,勞動監察部門受理後會根據你的反映情況要求公司對你進行補償,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