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們這是新公司應該怎麼第一次給員工買社保。
操作比較負責,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具體情況,你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咨詢,或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12333。
Ⅱ 公司第一次給員工交社保都有哪些流程啊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版兩份)並在所管權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Ⅲ 第一次給員工辦理社保,請教辦理社保的具體流程
新參單位 ( 包括個體工商戶 ) 辦理注冊登記參保手續時須提前准備好所需資料,到服務大廳辦理,具體如下:
一、所需資料:
( 1 )用人單位 ( 包括個體工商戶 ) 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 2 )工傷保險費率審批表 ( 用人單位按隸屬關繫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 ;
( 3 )整理單位要辦理社保人員的名單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 4 )一張一寸照片;
( 5 )續保人員,確保個人窗口已報停、或前單位已報停。
二、辦理程序:
1、請攜帶以上資料直接到服務大廳養老、失業、工傷基金中心櫃台填寫《社會保險參保單位登記表》、《社會保險繳費個人登記表》 , 加蓋公章後辦理參保手續。
2、服務承諾:業務申報服務承諾。接待受理、審核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凡業務資料手續齊全的,當日辦結,因資料手續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辦結。 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服務承諾 。
(3)企業第一次怎麼給員工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社會保險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Ⅳ 新公司第一次為員工購買社保,需要什麼資料,辦理流程,越詳細越好,謝謝!
帶上公司的三證,直接到社保局去開戶,後續會有社保專員跟進的。
Ⅳ 公司第一次給員工辦理社保是什麼流程呢需要先做什麼准備什麼材料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Ⅵ 新開公司是怎麼給員工交社保的
去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可以給公司裡面有勞動關系的所有人交,個體戶也可以繳納社保的。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第八條 本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0日內,本條例施行後成立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6)企業第一次怎麼給員工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的繳納方式和滯納金處罰: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Ⅶ 新公司如何給員工上社保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1、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版復印件並加蓋公章;2、組權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二、其它需要攜帶:1、公章;2、《職工申報表》;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Ⅷ 第一次從事人事工作,應該怎麼幫員工辦理社保
第一次從事人復事工作,幫員工制辦理社保的流程是:
1、先在企業的所在轄區開立企業社保帳戶
2、將企業內已參保的員工社保關系轉入本企業帳戶
3、在社保繳費首月在社保列印繳費明細單(明細單上包括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基數等)
4、辦理同城委託扣繳社保手續(這是到企業開戶銀行辦理)
5、以後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表
由於各地的開立企業社保帳戶所需資料不一樣及辦理增加員工社保手續也不一樣,政策也經常調整,所以具體所需資料應按所在轄區社保規定辦理。
Ⅸ 公司第一次為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怎麼辦理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