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職員工下班時間凌晨在自己租住的宿舍內猝死公司社保怎麼理賠
非因工死亡
何謂「非因工死亡」?司法實踐傾向性意見:除工傷死亡外,其它原因導致的員工死亡均可認定為非因工死亡。實踐中,也不排除部分地區認定(故意)犯罪導致的死亡不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
法律鏈接:
《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
十、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
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
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即,無供養親屬的,無此項補償)
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
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
《廣東省勞動廳關於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對象的批復》(粵勞薪[1997]233號)
惠州市勞動局:
你局《關於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是否按供養關系給予的請示》(惠市勞薪[1997]77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第十條規定的死亡撫恤待遇標准,是在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標準的基礎上調整提高的,同時增加了一次性撫恤金待遇。一次性撫恤金是對死亡職工直系親屬的慰問,因此發放對象應是死者的直系親屬。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必須是與死者生前有供養關系的直系親屬才能、享受。
此復。
廣東省勞動廳
一九九七年八月五日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員工因病死亡,社保如何辦理
在職員工死亡,當地社保局是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直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手續:
所需材料:
1、填寫《在職職工異動表》、死亡人死亡證(派出所銷戶)、身份證、戶口原件和復印件2份(1份交登記科辦理死亡停保手續,1份交養老待遇科辦理退保手續);
2、繼承人戶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繼承人工商銀行《個人結算帳戶》(本地)活期存摺帳號復印件1份。
辦理方法:
家屬帶著材料以及身份證明到當地社保局窗口辦理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領取完成後,會在社保系統內自動減員。
(2)員工猝死社保家人能領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關於參保人員死亡的規定: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3. 在職員工因病死亡社保怎麼辦理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直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憑參保人死亡證明,家屬帶身份證明到社保局窗口辦理領取個人賬戶本息手續,領取完成後,會在社保系統內自動減員。
(3)員工猝死社保家人能領嗎擴展閱讀:
社保的基金管理和經辦服務
(依據:社保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依照《國務院關於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國發〔2010〕2號)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將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單通過郵寄方式寄送本人。同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通過手機簡訊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參保人員發送個人權益記錄。
第十八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為用人單位和個人的信息保密,不得違法向他人泄露下列信息:
(一)涉及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後可能損害用人單位合法利益的信息;
(二)涉及個人權益的信息。
第六章關於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未依法代扣代繳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代繳,並自欠繳之日起向用人單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經省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以暫緩繳納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到期後,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提供擔保並與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簽訂緩繳協議的,免收緩繳期間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按照此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緩繳社會保險費期間,不影響其職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未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對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協議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可以解除與其簽訂的服務協議。對有執業資格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建議授予其執業資格的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二十六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機構、開設社會保險基金專戶的機構和專戶管理銀行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法情形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查處:
(一)將應征和已征的社會保險基金,採取隱藏、非法放置等手段,未按規定征繳、入賬的;
(二)違規將社會保險基金轉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戶以外的賬戶的;
(三)侵吞社會保險基金的;
(四)將各項社會保險基金互相擠占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基金擠占社會保險基金的;
(五)將社會保險基金用於平衡財政預算,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的投資運營政策的。
4. 在職員工死亡後怎麼領取社保卡的
1、醫保卡里的費用是按照個人交費全部進入的,單位交費不進入,也就是個人工資的2%。
2、退休版後的醫保卡費權用由社保財務擔負,金額在沒有其他政策補貼下,維持原來的標准。
3、成都好像只能查養老的,有時候考慮安全因素,在線查詢不一定能查的,建議最好帶上你的社保卡和身份證到社保局查。
5. 人死了,還能領社保嗎
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死亡之後,從死亡的次月起,就停發養老金,但是可以發給版一次性喪葬費,有供養權直系親屬 ,可以發給一次性撫恤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6. 離職去世人員的社保怎麼退家屬自己辦的話需要什麼手續
去人社局辦理啊,起碼有死亡證明證明人死銷戶。然後提取出來個人賬戶。
7. 退休工人去世後,家裡人都能領哪些錢
退休工人去世後,家人除了可以領取退休人員養老金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還可獲得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一、養老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喪葬補助費
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後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關於喪葬費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37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7項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7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1款第7項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
三、撫恤金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民發〔2011〕192號)[3]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四)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六)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7)員工猝死社保家人能領嗎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規定:「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根據該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所能獲得的喪葬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例如:姚某某為某工程承包公司勘測人員,在一次隧道勘測過程中因突發事故遭遇不幸,其所在單位地處我國中部某中小城市,該地居民比較重視喪葬婚娶的禮儀,其家人按照當地風俗為其舉辦了聲勢浩大的喪事,各項花銷累計4000元,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0元/月。
這樣,姚某某的家人可獲得的喪葬補助金賠償額就不能以實際花銷的金額為准,而應按照法定的標准進行計算,其可獲喪葬補助金為:
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600元/月×6=3600元
8. 繳納養老保險金的企業職工死亡後,其親屬如何領取
1、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繼承死亡退休人員個人養老保險賬戶里的余額。
2、另外可以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撫恤金,企業退休職工大概是本人12個月的基本退休金(企業退休職工各地執行標准可能不一致)。
3、事業單位職工是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退休費;公務員是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退休費。法定繼承人可以憑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和戶籍注銷證明等到當地社保局領取。
4、領取具體流程如下:
(1)可以領取自己交的那些錢和利息,也就是個人帳戶部分。
(2)提供親屬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養老保險手冊,有單位的,通過單位辦理,沒有單位的,去當地社保中心辦理。
(3)退休前死亡的,有單位的,還可以向單位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沒有單位的,既沒有了。
(5)退休後死亡的,個人帳戶的余額(扣除已經領取的)可以退,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
註:退休後死亡的,除了可以退個人帳戶部分外,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需要親屬的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養老保險手冊,去戶口所屬區的社保中心辦理。
(8)員工猝死社保家人能領嗎擴展閱讀
通知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副省級省會城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上海市、廣東省、武漢市、廣州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自1995年《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發布以來,全國大部分地區陸續為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2、個人賬戶的建立,對於調動企業和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促進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在個人賬戶管理工作中,存在著諸如個人賬戶規模、記賬方法、轉移及支付辦法等不規范、不統一的問題,亟待改進完善。
3、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發布,為統一規范個人賬戶管理辦法奠定了基礎。為此,我們制定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你們配合當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工作,建好管好個人賬戶。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反映。
帳戶繼承
1、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時,其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2、離退休人員死亡時,繼承額按如下公式計算:
(1)繼承額=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帳戶余額×離退休時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2)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個人帳戶的其餘部分,並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帳戶處理完後,應停止繳費或支付記錄,予以封存。
9. 職工死亡是家屬自己去社保局領喪葬費嗎
一般是單位代辦,不用家屬自己辦理。
職工合法繼承人出具相關手續,提供銀行賬號,社保機構辦理完畢後將各類補償款劃入合法繼承人賬號。
10. 深圳市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社保局與公司是否有喪葬補助費
一、喪葬補助金領取流程:如實填寫喪葬補助費申請表,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部門公章。提供由所在街道開具的去世人員無工作單位的證明信,(未成年子女去世不需此證明)戶口本,身份證,死亡證明等材料。職工去世父母如是多子女的,由公認的主要扶養人單位發放喪葬補助費,並提供由街道及多子女簽字的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處辦理有關手續。
二、去社保辦理喪葬補貼的申請材料:
1、《市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申報表》原件(一式兩份);
2、死者的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及火化證明復印件一份(驗原件);死者本人或其繼承人、供養親屬銀行活期儲蓄存摺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3、如死者繼承人是其法定繼承人,死者供養親屬或法定繼承人均不在場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死者供養親屬或法定繼承人中某一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該代理委託書的公證書原件;如死者繼承人不是其法定繼承人,死者供養親屬或繼承人中有一方無人在場的,申請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該代理委託書的公證書原件。
4、缺席一方是死者供養親屬的,申請人只需提供死者供養親屬某1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該代理委託書的公證書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繼承人且繼承人有多名、繼承人間又無直系親屬關系的,申請人需提供每名繼承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及該代理委託書的公證書原件;
5、有供養親屬的,如供養親屬與死者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應提供供養親屬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及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供養關系證明原件一份;如供養親屬與死者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的,另須提供說明供養關系的公證書原件一份;
6、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還應提供其居住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原件一份。
(10)員工猝死社保家人能領嗎擴展閱讀
關於喪葬費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37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7項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7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1款第7項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