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社保怎麼補繳
在北京,如果您是外地人的北漂族,上班期間可以由工作的單位為您繳納社會保險,如果離職則選擇靠譜的第三方代繳,個人無法單獨繳納;如果您是北京本地人,正常上班期間一樣由單位為您繳納城鎮職工社保,離職期間可以申請由職介為您繳納三險。
在北京,社保是按月繳納的,斷繳對社保累計年限的累積性沒有影響,而對於社保連續性來說,斷一個月、斷幾個月都是同樣程度的影響。所以,社保一旦中斷,唯一的挽救措施就是盡快續交或者補繳上,盡量把損失降到最低。
在北京,社保中斷這么補?
專業延伸:續繳和補繳的區別在於
假如你1月份辭了工作,斷繳了社保,2月份又找到了工作,又重新開始繳社保,這就叫續繳;如果你2月份不光續上了當月的社保,還將1月份沒繳的補上,這就叫補繳。
續繳針對的是社保的累計性,對連續性而言,相當於你從頭開始繳,而補繳對社保的累計性和連續性都有幫助。
在北京,社保中斷這么補?
社保斷繳後,你可以選擇續繳和補繳兩種方式繳費:
一、續繳的方式如下:
1、你找到了新工作後公司會幫你續繳社保;
2、如果你遲遲找不到工作,北京本地人可以自己解決續繳社保。若你是本地戶口,你可以自己去和社保局的職介,和銀行簽個三方協議自個繳社保費,以後每月只需往那個賬戶打錢,社保局就會按月扣除;若你是外地戶口的北漂族,你可以找值得信賴、注冊時間長、朋友推薦的第三方社保代理商過渡一下,幫你續繳社保費,只需要把社保費用及服務費給到這個企業即可正常繳納。
二、補繳的方式如下:
1、若你是本地戶口,你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的職介填了補繳社保的單子,交錢即可;或者和新單位協商補繳之前斷交的月數,將社保費用交付給新單位;再或者你可以請第三方有社保代理服務的企業幫你去社保填寫補繳社保申請並繳費;
2、若你是外地戶口,你可以和新單位協商補繳之前斷交的月數,將社保費用交付給新單位;也可以請第三方有社保代理服務的企業幫你去社保填寫補繳社保申請並繳費。
2. 北京社保可以補繳嗎
參保單位如發生需要補繳醫療保險的情況,補繳本年度的,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表》(表十)
2.於每月2-25日到社保中心醫療保險業務櫃台辦理補繳業務
3.如需跨年度補繳,除應正確填寫基本醫療保險補繳表(表十)外,還需將補繳人員的勞動合同及工資台帳(復印件)一並交到社保中心醫療保險業務櫃台辦理跨年度補繳業務。
辦理參保人員四險補繳
四險補繳分為一般補繳和稽核、審計補繳和基數差補繳.
一般補繳分為當年補繳和跨年補繳,辦理地點在收繳部一層大廳辦理。
稽核、審計補繳:包括單位持稽核出據的《整改意見通知書》勞動監察部門出具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勞動仲裁部門的裁決書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此類補繳在大廳對面北樓的328辦理。
基數差額補繳包括當年和上一年的無需審批方可在收繳部一層大廳辦理。
1. 當年補繳辦理
(1)填報報表: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張)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一式三張)
2. 跨年補繳辦理
一、單位需在每月21日至29日到一樓保險科109辦公室進行審批。
二、持保險科批復以下材料並填好補繳業務表格在大廳辦理
(1)所需材料:社會保險期限補繳通知書(原件)
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
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花名冊 (2人以上)
(2)填報報表: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張)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一式三張)
3、基數差額補繳 咨詢 I33(6633)7199
一、上一年差額補繳
對帳單下發後,參保單位自查存在未足額繳費的,單位應在9月30日前到社保中心大廳辦理上一年基數差的補繳業務,填寫表格、補繳業務時間同補繳業務.
二、當年差額補繳
基數申報後,已形成月報有繳後,參保單位查出未按工資總額申報造成繳費基數有誤的,參保單位應書面寫出基數申報差錯和補繳申請,在社保中心大廳辦理當年基數差的補繳,填寫表格、補繳業務辦理時間同補繳業務.
3.補繳要求:
(1)根據系統要求,每一單位每月只允許辦理一次補繳業務。
(2)補繳金額必須在補繳月全額繳納。
4.補繳時間及繳款方式:
補繳金額以托收形式繳納的,應在每月5日至12日期間辦理。
補繳金額以支票形式繳納的,應在每月5日至15日期間辦理。
補繳金額以現金形式繳納的,應在每月5日至18日下午3點前辦理。
5. 經辦流程:單位網上取號後攜帶所填報表及相關資料到一層服務大廳收繳部窗口辦理。
3. 北京地區怎麼補交社保
可以補交,找北京的社保補繳公司辦理。
拓展資料: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版,如果漏繳不權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流程:
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補繳明細;
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補繳報盤文件並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系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列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補繳超過三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補繳期間與職工存在勞動(聘用)關系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
4. 北京社保補繳算連續嗎
補交不算連續
如果是外地戶口北京買車買房計算連續繳費年限,中斷後要重新計算連續年限,補交不算
如果是只計算社保繳費,繳費年限是累計的,補交年限也計算在內
5. 在北京社保中斷,補繳有效嗎
1、社保中斷後,只有在當地的社保部門有相應的優惠政策的前提下,才可以專辦理補繳,否則只能續繳屬(參保年限累計計算);
2、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16條的規定:在當地(北京)沒有相應的補繳政策,或者當事人不符合該政策的要求時,社保只能續繳,不能補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 北京社保有一個月是補繳的,算社保中斷嗎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回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答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7. 北京市社保中斷了幾個月可以補繳嗎
可以補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社保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應繳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8. 北京市社保可以補繳前幾年的嗎
申請補繳條件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
辦理材料1、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2、《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
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生成數據文件的U盤。
6、工資支付憑證原件
7、勞動合同原件
辦事流程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補繳明細;
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補繳報盤文件並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系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列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補繳超過三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補繳期間與職工存在勞動(聘用)關系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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