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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

發布時間:2021-03-06 21:15:10

⑴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企業補繳社保。

⑵ 個體工商戶需要不需要為員工買社保

個體工商戶是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的。
個體工商戶請員工,個體戶就需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建立勞動關系。那麼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員工入職先30日內為員工買社保,所以個體工商戶是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2)店鋪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個體戶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一.個體戶為員工繳納社保之前必須辦理社保開戶。
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流程如下:
1.申報單位填制<社會保險登記表>。
2.<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花名冊>。
3.並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證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一份。
申報單位經辦人持上述資料送地稅審核後,符合條件的送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二.個體戶辦社保開戶後,需要去辦理用工備案。
三.檢查下人數、金額,繳納起始月份等是否正確。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
《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一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外來務工另需戶口復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一寸紅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證讀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證原件)。
辦理了單位新參保,同時辦理第一次職工新增參保,社保卡需要兩個月才制好。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社保知識

⑶ 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有沒有電話咨詢

12333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國統一咨詢服務專用號碼,並不屬於某一省市專有。使用當地內手機、容座機撥打12333時,接通的是本號碼歸屬地的12333。使用本地電話向異地社保咨詢業務時,需要在12333之前加撥目的地區號。
12333主要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業務咨詢、政務公開、投訴舉報、社保賬戶查詢等服務。

⑷ 個體戶沒有給店員買社保會怎麼辦

合法的用工方式是:社保法要求企業,工廠一定要為員工購買社保,但沒有要求個體戶一定要為員工購買社保,老闆願意為店員購買是可以的。讓店員擁有一些基本保障也是對老闆的一種保障。

⑸ 如果我在個體經營戶門店上班,老闆不給員工交養老金怎麼辦

一、用人單位違背勞動法律的規定,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上述法律賦予勞動者對於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書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並且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話還應當支付兩倍於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2、勞動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詳見拙作《《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三)》齊精智律師解讀》)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的規定: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在本條司法解釋出台之前,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一般對於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將未繳納的社保直接補償給勞動者的請求,予以駁回。而對於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的請求雖會支持,但由於社保機構明確不辦理補交業務,導致勞動者的訴求在實質上是無法實現的。

而本條司法解釋出台,將會對用人單位在繳納社保上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3、社保機構對用人單位的行政處罰。

(1)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2)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二、社保徵收機構對未繳或欠繳用人單位的強制措施。

(1)社保徵收機構有權申請直接劃扣用人單位的銀行賬戶。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來源:上海律師

(2)社保徵收機構有權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隨著司法解釋明確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未依法繳納社保的規定出台,以及《社會保險法》在媒體上的廣泛宣傳,勞動者以訴訟或勞動仲裁的形式大規模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社保損失的時代已經到來!

⑹ 公司一直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從上班之日起就要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保險,合同期限3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合同期限1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也就是要開除你的,(因為你的領導說你不配合公司工作),你可以提出以下幾點:1、叫你的公司給予你明確的答復,你是否能夠勝任你現在的工作,如果你不勝任,公司還沒有給你簽署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還要承擔這期間用工單位應該承擔的保險金額。
我建議你直接可以告你的公司不跟你簽訂勞動合同,比較好,而且成功率比較高,或者是你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告公司超過試用期未給你轉正辦理保險。

⑺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怎麼辦

可以要求單位補辦繳納。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⑻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該如何補償

補交,可能會得到行政罰款

⑼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要怎麼投訴

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社保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專》規定:
第十一章屬 法律責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⑽ 私人開的小店需要給員工買社保嗎

私人開的小店在僱傭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為員工繳納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10)店鋪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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