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社會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是根據員工在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資收入所得到的月平均數來確定的,剛進公司的新員工是以員工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的。而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社會保險消費基數是每年的7月份,參保單位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申報的。參保單位在申報繳費基數之前,是要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的。
員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1)2015社保繳費基數敲定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
2. 社保的繳費基數怎麼定的
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專為上年全市職工工屬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3. 社保繳費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用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回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答。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4. 2015年北京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
的通知》(京人社規發[2015]136號)文件,2014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7560元,月平均工資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現就統一2015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京社保發〔2015〕23號
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社會保險代辦機構,各參保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於公布2014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規發[2015]136號)文件,2014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7560元,月平均工資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現就統一2015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6463元。
二、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938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52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878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585元。
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七、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
(一)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292.6元、失業保險費77.5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775.6元、失業保險費46.5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517元、失業保險費31.02元。
4.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55.1元、失業保險費5.17元。
(二)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316.68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45.24元。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2015年6月10日
5. 社保最高繳費基數怎麼確定
基數的核定是根據本市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來計算的
最高基數=本市職工上一年版度月平均工資權*300%
最低基數=本市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40%
例如本市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為36000元
則本市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36000/12=3000元
最高基數=3000*300%=9000元
最低基數=3000*40%=1200元
6. 社保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一、社保基數的定義
社會保險基數(1)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內社會保險繳費基容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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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怎麼確定
社保繳費基數怎麼來的?
每年的社保繳費基數都是根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平均工資聯回動的。本市2006年職工答月平均工資為3008元,2007年調至3322元,2008年為3726元,2009年至4037元,2010年為4201元。社保月繳費基數也相應每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調整。
這里,我們要提到一個概念:職工平均工資。職工平均工資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表明一定時期職工工資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職工工資水平的主要指標。計算公式為:職工平均工資=報告期實際支付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報告期全部職工平均人數。根據現行統計制度,工資總額是本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論是否計入成本,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內。需要提醒的是,工資總額統計的是個人稅前工資,並且包括個人交納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賬戶的基金,這與打到工資卡里的工資有一定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