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基數怎麼算
一般以一年度本人工資的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 如何計算社保繳納基數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2)社保繳納基數計算標准擴展閱讀
以社保中的養老金為例,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社保繳費比例
3. 社保繳納基數怎麼計算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以社保中的養老金為例,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4. 社保繳費基數如何計算
用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專一個社保年度的社屬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5. 社保繳納基數計算
這種情況是不需要調整的,當年的工資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年度的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回基數是根據員工個人答的工資性收入確定的,應當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標准作為核定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低於當年公布的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照下限執行。高於上限的,高出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6. 社保繳費標准怎麼計算方法
一、社保的繳納比例是各地有一個最低繳納基數和額最高繳納基數。單位工資低於最低繳納基數的,必須按照最低繳納基數繳納,單位工資高於最高繳納基數的,必須按照最高繳納基數繳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7. 社保的繳納比例以及計算方法
用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回在一個社保年度答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8. 社保基數怎麼計算
社保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12月的所有工資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決定的,計算用人單位以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社保基數有上限和下限,具體數額需要根據當地情況來決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作為實際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實際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按照實際情況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100%作為實際繳費基數。
綜合情況來講,社保繳費基數跟工資有很大的關聯,工資越高繳費基數越高,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額越多!
9. 社保繳納比例和計算公式
用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如下: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專保年屬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10. 社保基數怎麼計算個人怎麼算公司怎麼算
社保基數是根據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個人社保承擔部分和公司承擔部分都是按照社保基數*繳費比例來進行計算的。如醫療保險公司承擔8%,個人承擔2%,則計算方法為公司應繳醫保款=社保基數*8%;個人應繳社保款=社保基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10)社保繳納基數計算標准擴展閱讀:
鄭州市社保費「雙基數」徵收。雙基數按照自然年度計算參保單位全部參保職工的繳費基數之和,與上年度參保單位工資總額(核減後)進行比對,確定「雙基數」差額後,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按國家規定的單位繳費比例進行一次性計劃徵收。
參保單位應於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度單位工資總額申報工作。對參保單位2015年工資總額(核減後)大於單位2016年全部參保職工的繳費基數之和的差額部分,將按參保單位繳費比例,採取一次性徵收方式,於2016年底或2017年初開始進行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