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入職 工傷 之前 沒社保
1對職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是不包括住房公積金的。
此外還有的針對不是城鎮職工的農保和新農合醫保。新農保和農保是可以辦理退保的。
目前政策規定,農保和社保之間不能相互轉移。
2就是醫保有沖突,兩者只能報銷一個,可以辦理新農保的退保。
3,員工之前繳納的保險,如果是社保,再入職後不會有消減的,沒有影響。
4.這個問題沒有明白,什麼是員工減員後會不合適?
社保中的醫保可以完全取代農保中的醫療保險,你說的好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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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勞動法中對工傷人員未交有社保有何規定
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抄工傷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⑶ 新員工入職一個月後發生工傷,工傷發生時還沒交社保,工傷第二天單位才交上社保,治療費用單位已全部承擔
提醒樓主,由於員工要離職,那麼一次性就業補助也要給的。而且是企業全部專承擔。但是我們之前企業也屬遇到類似狀況,我們是因為就業時間,和投保時間一先一後,就業時間先於工傷時間,後期找到社保人員溝通過,結果是各承擔一半,不知道樓主那邊什麼情況。
⑷ 員工試用期內未辦理社會保險發生工傷如何賠償
員工試用期內發生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辦理賠償。
試用期員工只要存在勞動關系並且在勞動時間造成傷殘都視作工傷處理,如果單位沒有辦理工傷保險那麼賠償由用人單位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
其中第十七條還規定,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這就是說,勞動者從試用之日起就是單位的職工。在試用期內,除勞動報酬和勞動合同解除等方面與試用期滿後的有關規定有所差異外,其他權利都是一樣的,即同樣享受工傷待遇。
(4)新入職員工工傷未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⑸ 入職當月發生工傷又沒有繳納社保,應該怎麼處理
1.先申請工傷認定。
2.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條例》和《實施辦法》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版,為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權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參加或者參加工傷保險後中斷繳費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該工傷職工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按照《條例》和《實施辦法》規定的項目和標准支付。
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足額補繳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職工新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工傷康復費用、安裝和配置殘疾輔助器具費用、住院伙食補助、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用、一至四級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以及解除或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發給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⑹ 新員工入職還沒有辦理社保發生工傷,公司如何預防這類風險
答:您好,新員工入職沒繳納社保,以防發生工傷公司可以幫員工購買意外險,購買意外團險,人員變動可以隨時更改人員名單。
⑺ 新入職員工的工傷怎麼繳納
1、沒交保險出現工傷的話,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的工傷賠償責任的。
2、《工傷保專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屬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⑻ 剛入職員工,沒購買社保和意外險,現發生工傷,怎麼辦
員工自實際發生勞動關系起或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單位就應該辦理社保專。社保每月固定日屬期從單位繳納社保的銀行賬戶上扣款。如果你上個月進了單位,上個月扣款發生時單位還沒給你辦社保,那這個月扣款的時候,理論上,單位按期辦了社保,你就開始繳納社保了,但繳納的是扣款當月的社保。新員工進來因尚未繳納社保發生工傷的,也照樣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是不是工傷保險基金賠償,而是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標准由單位賠償。如果有傷殘等級,需要按月支付的,或者有後續治療費的,從辦理工傷保險之日起,後面發生的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的待遇或者發生的醫療費,就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了。之前的還是由單位賠償。
⑼ 新入職員工未及時繳納保險出現工傷單位怎樣處理
1、沒交保險出現工傷的話,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的工傷賠償責任的。
2、《工傷專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屬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