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員工不願意買社保可以辭退么
作為企業,小來保君建議可以設法說服自員工購買。通過購買社保的好處及勞動合同法等法規,以及公司繳納社保的強制性;也可以將繳納社保作為錄用條件之一以規避風險;針對流動性強的工作崗位,公司可為其辦理商業保險(如僱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等);公司在相關管理制度中,比如員工手冊、勞動合同中也可以明確公司按照國家社保的有關規定交納社保費用。對於不願意購買社保的員工,可以安排到危險系數較小的崗位工作。
② 員工不想買社保怎麼辦
員工不想買社保,想公司以補貼的形式發給他們。這種方式合法嗎?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因此這種方式是不合法的。
如果員工拒不買社保,發了補貼,到時又到勞動監察部門去告公司,那公司不是很吃虧嗎?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如果說為了盡可能保護自己,最好跟員工擬一份協議或接收單據等憑證比較好一點,並讓員工簽字蓋手印。
建議單位給員工購買社保,這是負責任的表現,也是員工的福利象徵。
③ 公司要給員工上社保,員工不同意怎麼辦
對於公司來講,是必須要給員工上社保的,就算員工拒絕也要做通他的思想工作來上社保的。
因為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當勞動者與公司出現勞動糾紛時,如果不給員工交社保的話,公司會非常地被動,所以就算是員工不同意交社保,為了員工和公司的共同利益也應該和員工講清楚利害關系,讓他來上社保,而且現實中,越是發達的地區,員工對於社保的重視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線城市,因為和買房買車資格掛鉤,社保已經成為找工作的重要標准。
(3)員工拒絕買社保怎麼說服擴展閱讀
社保的誤解是導致員工不願購買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經常碰到員工問單位這樣一句話:你們單位要不要扣保險?很多人都用扣字來形容保險,是因為每月發工資的時候,他們直觀地感覺到,他們的工資中被扣除了保險費用。
所以公司的人力資源人員,應該跟員工宣傳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制度。保險費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這部分錢從你的工資賬戶轉移到了社保賬戶,一樣多的錢,只是放在了員工名下的兩個戶頭里。
④ 員工拒絕購買社保,公司應該怎麼辦
公司必須為員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繳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並不屬於雙方可以自由協商進行約定的權利義務范圍。
妄圖以合法形式來掩蓋非法目的是行不通的,結果只能是得不償失。現實中必須嚴格落實勞動合同制度,不能存有不簽勞動合同就可以不買「五險一金」的違法心理。
建立勞動關系,就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這既是切實保障員工享受的社會保險權利,同時也可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給他人以漏洞、可乘之機,免受不當侵害。
(4)員工拒絕買社保怎麼說服擴展閱讀:
給員工購買社保的好處:
1、對於用人單位而言:
依法繳納社保雖然讓用人單位承擔一些費用,但卻可以規避可能發生的風險。比如,用人單位依法繳納了工傷保險,勞動者發生工傷意外時所引發的支付工傷待遇的主要義務,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反之,用人單位則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勞動者而言:
當勞動者發生工傷意外時,放棄社保可能會導致勞動者無法及時有效足額得到賠付,進而影響實際治療;因勞動者主動放棄社保的繳納,自身存在一定過錯,從而喪失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及主張經濟補償金的請求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員工自願放棄社保,這樣的承諾合法有效嗎?
⑤ 員工不願意購買社保要怎麼辦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一、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1. 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3.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相反,如不繳納社保,發生了此類情況,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的標准自行負擔。
二、法律依據
1. 《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 《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3.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三)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⑥ 員工不願買社保怎麼辦
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法律有明確規定。即使雙方約定不繳社保,也會因為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⑦ 如果員工不願意購買社保單位應如何解決
你是否與單位簽訂了合同,如果簽訂了,你就不用擔心
因為按照勞動法規定,單回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答社保的
,以後你要離職的時候,憑你的勞動合同直接向勞動保障局投訴,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就可以了
這樣你也不會丟工作了,又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⑧ 員工不想繳納社保,企業該怎麼辦
如果員工不願意繳納社會保險企業會承擔責任。
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履行的話要承擔法律責任。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以後萬一發生爭議,企業就處於不利地位。
對企業來說,碰到不願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或者乾脆不要,或者曉之以理,說服員工依法參保。讓員工寫「自願不繳社會保險」之類書面申請的做法,在法律上並不可行。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徵收機構對未繳或欠繳用人單位的強制措施。
(8)員工拒絕買社保怎麼說服擴展閱讀:
一、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准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
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三、計算保費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⑨ 關於員工拒絕繳納社保,企業怎麼辦
員工自己放棄社保繳納,可以簽署自願放棄社保證明書。
勞動法是尊重勞動者的個人意願的,但是需要知道,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因為這是國家強制規定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是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還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