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因單位效益不好,我沒上班,單位交不起社保金,我也交不起,怎麼辦
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還存在,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繳納社保金。如果單位因倒閉、破產而導致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由於單位效益不好無法繳納社保金的,屬於欠繳,目前還沒有很好的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社保部門要求個人交社保金是不合適的。
⑵ 企業效益不好可以停止給員工買社保嗎
當然不可以的
只要用人單位,其就應當為員工參加社保五險否則違反《社會保險法》會被處罰,這個與用人單位的性質、規模、效益沒有關系。如果經濟實在困難可以向社保申請延緩繳費和減免部分參保費用,但絕不可以不繳費,那樣風險太大
⑶ 如果單位效益不好,無法交保險該怎麼辦
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申請緩交,一般最多可以緩個1年左右,但是數是不會少的,以後效益好了再補回來.如果連社保都補不上,那還是建議破產吧
如果你是該企業的員工,那我還是勸你辭職,然後要求單位立即幫你補交社保,該走的趕緊走,除非你對這單位很有感情.
⑷ 我在廠子幹了3年多沒給我繳社保,廠子效益不好我不想幹了得賠償嗎
那三年沒有給你交保險,你有勞務合同嗎?如果有的話,你可以拿著你的勞務合同,到你公司的勞務局,申請仲裁,只的這樣,你才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如果沒有勞務合同,那你得看一下,你有沒有證據,證明你在這個企業里呆了三年,你要提供一些你在這個企業呆了三年的事實證明,勞務仲裁才能受理!謝謝,請採納!
⑸ 企業效益不好社保可否推遲繳納
我是蒲城社保局的 不可以 得需要一系列證明才行
⑹ 企業必須給員工買社保嗎因為是小型企業,效益不好,工資不高,員工流動性很大,招聘時給員工講清楚,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並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勞動仲裁部門主張權益。
法律上沒有什麼員工認可然後公司就可以不買的說法,如果你公司是小點的地方的和稅務關系還不錯的話一般不會怎麼針對你。當然實際情況要實際解決
⑺ 單位效益不好,企業有權不給職工交養老保險金嗎
這是違法的,企業沒有權利不交職工養老的
職工社保是國家強制企業為員工繳納的,具有一定福利性質的,國家對不交納的企業有嚴格的處罰措施,
如果跟企業協調不好,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②還不行只有訴訟解決,不過跟公司鬧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