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有的企業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為員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有的則全額繳納
社保應繳額是依據應發工資算出來的(包括獎金津貼等),一些企業為降低成本,將當專地最低工屬資做為員工應發工資上報,並以此計算社保繳費額。這作法說到底是為了省錢,但是對員工將來拿養老金是不利的,肯定少拿一些。現在規定以後社保由稅務代繳,這問題就能避免了。因為企業對稅務有財務報表,發的工資數與社保繳費額必須要對應上才行。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Ⅱ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基數到底應該是多少
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僱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企業給員工上社保按最低工資擴展閱讀: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Ⅲ 公司只按最低工資標准買社保,這樣合理嗎
公司只按最低工資標准買社保,這樣不合理。
Ⅳ 公司給員工買的社保為最低工資,是否合法
公司一般是按照當地社保局當年給出的繳納基數去上社保的,除非個人員工和公司約定基數,要是你做老闆你會給公司增加太多的負擔嗎?
Ⅳ 企業按最低工資標准給員工上社保,有什麼風險嗎
勞動合同上規定的基本工資一欄是「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對應員工來說,用人單位計算加班費或者相關福利時會按照當地最低的工資進行計算,屬於用人單位轉空子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約定的工資填寫。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Ⅵ 公司按最低工資標准繳納社保問題,員工怎麼維
繳納社會保險,是根據職工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最低工資繳費的,屬於不足內額繳費,是違容法行為,要受到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Ⅶ 公司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繳納社保,合理嗎
公司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繳納社保,這個並不合理,應該按照你實際的工資標准繳納社保,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個人繳納社保。
個人辦理社保需要多少錢?
首先得清楚知道當地社保最低繳納基數和最高繳納基數,一般很多公司都是給按最低繳納基數給你繳納社保的。這樣一來,他們就少給了很多錢,別以為你這樣到手的工資變多了就是好事,將來你的養老待遇變低了才是。
這種方法的好處是和前面說的「職工社保」幾乎一模一樣,五種社會保險都可以續上。
但是所有的費用都要自己出。
養老保險:單位14%; 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8%; 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0.8%、0.64%、0.48%; 個人0.2%
生育保險:單位0.85%; 個人無需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0.2%、0.4%、0.7%、0.9%、1.1%、1.2%、1.3%、1.4%; 個人無需繳納
除此之外,你還得負擔一筆代理費用。
如果你在城市,居民社保被稱為城鎮居民社保;如果你在農村,居民社保就是我們常見的新農合。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必須去你戶口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
居民養老保險是分不同檔次的,按年繳費。到底交多少,更多的是看個人的意願和能力了,多交多得。
醫療保險則是有個具體的規定,比如北京的居民醫保,兒童每年交160元,老年人每年交360元,無業居民每年交660元。
建議你咨詢當地的社保局,畢竟不同地方的政策還是有差異的,以當地政策規定為准。
Ⅷ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是以員工工資為基數還是以最低工資標准來繳納
這個基數問題,少數公司是按照員工工資為基數,但是大部分都是以最低工資標准來繳納的,這樣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大筆成本。這個不稀奇,很正常。對我們員工來說問題也不是很大。
是以基本工資為繳費基數的,如果是在國家事業單位,這個數字很好確定的,但是如果在其他的所有制公司,基本工資就是指你的獎金或者補助之外的,也就是工資基本固定的那部分收入來計算的,如果是工資數字變動很大的崗位,
一般公司都會給出一個指導性的各崗位的數額,然後一年就按照這個標准來進行核定的,比如,銷售人員的工資裡面,績效佔了很大比例,但是這個在每個月跟業績掛鉤,沒法確定,那就按照公司的平均水平或者公司規定哪個職級就按那個標准來進行執行。
(8)企業給員工上社保按最低工資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 2004 年的情況為例, 2003 年社會月平均工資是 1847 元。
調整情況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2008年本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標准。與2007年相比,2008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下限從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則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布的標准運行期從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個體商戶,自由職業者,繳費基數下限為1735元,上限為8676元,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
與2007年繳費基數從1478元到7392元比,繳費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時,非正規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繳費基數比2007年也提升,從960元到8676元。
2008年本市小城鎮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基數均為1735元,比2007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Ⅸ 比如職工拿的是最低工資標准,企業應該給繳納社保的金額是多少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9)企業給員工上社保按最低工資擴展閱讀: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Ⅹ 員工本人向公司提出按最低工資標准上社保,還寫了保證書,符合勞動法嗎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准繳交社保的行為違法,協議的內容違法法律規定,協議版無權效,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