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員工不願參加社保,公司該怎麼辦!
其實就從社保這方面來說,寫個承諾書,說不買社保,等社保局督察來跟公司沒關系,是他自己不要求買的,這個是有效的,是他自願放棄買社保的,但是你所說的發生工傷,大病這邊無關,這個是不行的,因為社保裡面是包含了工傷,但是出了工傷,社保知識給你報賬,讓工傷看病的錢有個保障,但是工傷裡面的這些責任老闆肯定是有責任和關聯的,你要明白,是否買社保跟是否出現工傷與公司有關系是兩回事,不能等同的
② 如何應對公司員工不願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一、對員工進行普法宣傳教育,使員工盡可能全面詳細地了解勞動保險的法律規定和繳納及退保的相關流程,以及繳納社會保險的好處。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手段,保障勞動者因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等原因失去生活來源時,能從社會取得一定物質幫助的一項制度。何況公司幫你購買時,單位要出「大頭」也就是說「基礎養老金」部分是由單位給你繳的,自己出「小頭」,自己出的部分進「個人賬戶」,只是社保部門幫你保管到退休後逐月返還給你。
繳納社會保險費將來職工退休後,「基礎養老金」部分是按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為基礎及參保指數發放的。如以浙江為例1989年社會平均工資為2031元,而2009年卻達到27480元,也就是說二十年中社會平均工資擴大了10倍,「基礎養老金」部分好將擴大10倍來計算發放的。再過二十年後,社會年平均工資可能達到好好十萬元,國家也要以此基礎來計算發放。所以從國家角度來說這是項「賠錢」的,國家需要通過財政撥款等來彌補,因為社會保險是國家對勞動者履行的社會責任,具有強制性、保障性、福利性、普遍性,也是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拒絕錄用。由於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在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各種費用金額較高,現階段社保機構對於用人單位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因而對於員工外出較多、工傷事故較多的用人單位,以建築行業為例,應當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全面規避發生工傷的風險。
三、針對那些流動性很強的工作崗位,員工不願購買社保的,公司可以為其辦理商業保險,或者單獨購買工傷險,並事先發書面通知給他本人,通知其於某月某日提供相關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的,一切後果由其本人承擔,當然這樣做也有可能補繳,但至少公司不會受到行政處罰。
四、公司可以在相關管理制度中明確提出相關規定,如在員工手冊、勞動合同中寫明公司將按照國家社保的有關規定交納社保費用,並讓其看完認可簽字,只要他同意簽了合同,到時候就強制辦理社保。或者為了解決用工緊缺問題,可以將不願購買社會保險的員工安排在危險系數較小的工作崗位上。
五、企業不為員工辦理社保相關手續,還有一種的可能是員工「已經辦理」了--比如很多城郊結合部居民已經參保了當地街道或者區的社保,且相關政策比普通社會保險更優厚,員工不願意放棄。這種情況下叫員工寫一份「自願放棄參保」聲明書,也可能成為企業免責的依據。
當然,相信即將實施的《社會保險法》將會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更為科學合理的解決問題的方法。
③ 員工不想交社保怎麼處理
我認為正常情況下,員工社保是由單位負責繳納的,如果是員工不想交,可以提出申請,單位同意後,做工資表將繳納的錢發給員工本人!
④ 員工不想繳納社保,企業該怎麼辦
如果員工不願意繳納社會保險企業會承擔責任。
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履行的話要承擔法律責任。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以後萬一發生爭議,企業就處於不利地位。
對企業來說,碰到不願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或者乾脆不要,或者曉之以理,說服員工依法參保。讓員工寫「自願不繳社會保險」之類書面申請的做法,在法律上並不可行。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徵收機構對未繳或欠繳用人單位的強制措施。
(4)員工不想參加社保擴展閱讀:
一、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准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二、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
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三、計算保費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⑤ 員工不想交社保怎麼辦
解僱
不論哪方不願意,不交社保最後就是單位違法
單位如果有用工風險,就解僱這樣員工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⑥ 企業員工不願意參加社保
作為企業,小保君建議以下做法:
1、設法說服員工購買。通過購買社保的好處及勞動合同法等法規,使員工能全面詳細地了解社保,以及公司繳納社保的強制性。
2、將繳納社保作為錄用條件之一以規避風險。員工不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公司承擔一系列風險,而且社保機構對於未給員工參保的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3、針對流動性強的工作崗位,如員工不願購買社保,公司可為其辦理商業保險(如僱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等),或者單獨購買工傷險,具體怎麼買可以咨詢下我們官網的專家,看看怎麼比較合適。
4、公司在相關管理制度中,比如員工手冊、勞動合同中明確提出相關規定,寫明公司按照國家社保的有關規定交納社保費用。對於不願意購買社保的部分員工,也可以進行崗位變動。如安排到危險系數較小的崗位工作。
企業不為員工辦理社保相關手續,還有一種的可能是員工「已經辦理」了——比如很多城郊結合部居民已經參保了當地街道或者區的社保,且相關政策比普通社會保險更優厚,員工不願意放棄。這種情況下不妨叫員工寫一份「自願放棄參保」聲明書,也可能成為企業免責的依據,但是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⑦ 員工不想買社保怎麼辦
員工不想買社保,想公司以補貼的形式發給他們。這種方式合法嗎?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因此這種方式是不合法的。
如果員工拒不買社保,發了補貼,到時又到勞動監察部門去告公司,那公司不是很吃虧嗎?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如果說為了盡可能保護自己,最好跟員工擬一份協議或接收單據等憑證比較好一點,並讓員工簽字蓋手印。
建議單位給員工購買社保,這是負責任的表現,也是員工的福利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