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員工在病假期間公司還需要給其交納社保嗎
職工請病假期間,與用人單位也是存在勞動關系的,按規定用人單位仍需要給職工購買社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和福利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1)員工請病假社保公司可以停繳社保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❷ 如果請假一個月,單位允許的情況下,單位可以停交員工的社保費用嗎是否有法律條文涉及這一點
單位不可以停止繳納保險。簡單說:單位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也就是確立勞動回關系答之後、解除勞動關系之前,必須為提供勞動者繳納社保。
你所提供的情況,公司同意了勞動者的請假請求,屬於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行使正常請假的權利,勞動關系並未解除,因此單位必須繳納保險。《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對此有相關規定。
繳納社保費用,這是公司法定義務,不能以勞動者請假未提供勞動而擅自停止繳納的。
除非勞動者和單位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了,單位才可以停繳。
如果你是事假,看你們單位的制度規定啊,對於請假如何扣工資的。
如果你確實覺得有愧對公司,那你和公司協商,社保部分由自己承擔,但建議不要停繳。
❸ 員工生病一直住院,公司能停員工基本生活費和社保嗎
員工本身就有醫療期的,詳見《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專定》(勞部發1994479號)。醫療屬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另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在解除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其正常參保繳費。和當事人正常上班還是休病假沒有任何關系
既然社保是國家給員工的一項福利,一定就要在關鍵時刻能夠派上用場,否則一直在公司呆著,員工也會覺得心有不安。
希望能夠幫到你
感謝採納
❹ 員工待崗可以停繳社保嗎急
你們的待崗期間停止繳納社保必然是違規的,停止繳納社保應當是與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之後的事情。
待崗期間的待遇方面沒有異議,社保方面應當是為其正常參保繳費,因為此時當事人依然屬於本單位員工。
❺ 請問新勞動法如何規定請長假,會停繳社保嗎
按現行勞動法規定,因事設崗,因崗擇人,請長假與勞動法精神相悖,對於請長假人員,單位一般應當不予批准。
對於輔乳期女工,因為小孩無人帶,產假之後請兩三個月事假帶小孩的,出於人文關懷,用人單位大多數會予以批准。
事假期間的工資問題,按原勞動部《對企業單位工人職員在加班加點、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的意見》(中勞薪字1959第7號)規定,企業中的工人,事假期間,一律不發工資。
事假期間,因為勞動關系依然存在,應當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於是勞動者自己全額負擔還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分別按各自分擔的比例繳納,這要看用人單位的決定。原中華全國總工會(65)險字第73號文曾規定「事假期間不應算工齡」,因此,用人單位不承擔社會保險費並不違法。
❻ 請病假期間,公司還需為員工繼續買社保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
職工請病假期間,與用人單位也是存在勞動關系的,按規定用人單位仍需要給職工購買社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和福利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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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請病假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❼ 員工在職請病假期間公司是否可以停繳社保
病假期間基本工資是要照常發放的,至於獎金和補貼可以不發。
❽ 員工請病假公司應繳納社會保險嗎
北京博愛星律師事務所張皓律師:這個公司的做法是不合適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在員工患病期間,應當支付社會保險,也就是說對社會保險這塊不受影響。如果是請的病假時間比較長,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員工的工資只能享受病假工資而不能享受原來上班的正常工資,這個病假工資一般不得低於正常工資的80%。 建議案例主人公把這個法律規定告知給公司,因為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社保仍然是由公司正常繳納的。
❾ 病假期間社保公司不交社保怎麼辦
病假期間,單位有義務為員工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病假期間公司不交社保的處罰規定:
一、《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二、《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❿ 員工生病員工生病企業會停止他的社保嗎
員工本身就有醫療期的,詳見《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醫回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答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另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在解除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其正常參保繳費。和當事人正常上班還是休病假沒有任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