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08年北京市社保繳費比例單位和個人分別是多少各項繳費基數是多少
養老單位20%,個人8%,醫保單位10%,個人2%+2,失業單位1.5%,個人0.5%,工傷和生育由單位負責交,個人不負擔
養老的交費基數以工資為准,但是不能低於1309
醫保的交費基數是1993
其他的交費基數同養老
Ⅱ 北京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系數以及比例(2008年4月-2009年3月以及3月以後)如題 謝謝了
北京社保系數 城鎮戶口職工 (以2006年本市社會平均工資3008元為例計算) 繳費人員類別 參加險種 社平基數 單位繳費 職工繳費 繳費比例 繳費金額 繳費比例 繳費金額 養老保險 3008 20% 601.60 8% 240.64 失業保險 3008 1.5% 45.12 0.5% 15.04 工傷保險 3008 1% 30.08 - 0 生育保險 3008 0.8% 24.06 - 0 醫療保險 3008 10% 300.80 2%+3元 63.16 住房公積金 3008 8% 241 8% 241 繳納費用合計(元) 單位繳費 1242.66 職工繳費 559.84 單位繳費+職工繳費總計 1802.50元 以城鎮戶口職工繳費基數下限1203元為例計算 繳費人員類別 參加險種 最低基數 單位繳費 職工繳費 繳費比例 繳費金額 繳費比例 繳費金額 城鎮戶口職工 養老保險 1203 20% 240.60 8% 96.24 失業保險 1203 1.5% 18.05 0.5% 6.02 工傷保險 1203 1% 12.03 - 0 生育保險 1805 0.8% 14.44 - 0 醫療保險 1805 10% 180.50 2%+3元 39.10 住房公積金 1203 8% 96 8% 96 繳納費用合計(元) 單位繳費 561.62 職工繳費 237.36 單位繳費+職工繳費總計 798.98元 本市農民工、外地農民工 以上一年度社評工資60%基數即1805元計算 繳費人員類別 參加險種 繳費基數 單位繳費 職工繳費 繳費比例 繳費金額 繳費比例 繳費金額 農民工(兩險) 工傷保險 1805 1% 18.05 - 0 醫療保險 1805 2% 36.1 - 0 繳納費用合計(元) 單位繳費 54.15 職工繳費 0 單位繳費+職工繳費總計 54.15元 提示: (1)城鎮職工(本市城鎮和外地城鎮)繳費基數下限為1203元,2007年繳費基數上限為9024元; (2)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低於社平工資60%的(即1805元),繳費基數按社平工資60%計算; (3)生育保險只限北京戶口的人員繳納,外地戶口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者可以繳納; (4)工傷保險交費比例一般分為0.5%、1%和2%,具體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經營范圍和行業性質確定; (5)本市農民工和外地農民工工傷和醫療保險為必須繳納的險種,養老、失業保險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與本人協商確定; (6)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一般為8%和10%兩個比例,企業可以選擇繳費比例
Ⅲ 北京市2008年各項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專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屬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舉個例子,以工資為7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7000*2%=140元,單位7000*8%=560元;
養老保險:7000*8%=560元,單位7000*20%=1400元;
失業保險:7000*1%=70元,單位7000*2%=14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7000*1%=7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7000*1%=70元
公積金:7000*3.5%=240元,7000*3.5%=24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1010元,單位總計為:248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Ⅳ 2008年北京市社保繳費比例單位和個人分別是多少
北京08年養老基數是1329元,醫保基數是1993元,
光知道你出的錢,不知道你們公司給你們參加了幾項保險,也不知道你們參加保險的基數是多少?就很難知道你們參加了幾項保險業務?
繳費比例:(繳費基數,一般是個人工資)
養老保險,單位是基數的20%,個人是8%
醫療保險,單位是基數的10%,個人是2%+3
失業保險,單位是基數的1.5%,個人是0.5%
工傷和生育險,個人不交,單位交,
你可以對著個人交費比例算一下就知道你大概保了些什麼險,....如果五個人一起就交了199.3元,公司只給你們保了最少的而且是少部分,(供你參考)
Ⅳ 2008年社保繳納基數及百分比
每個城市不一樣!!一般四月份調整
Ⅵ 95年到08年北京社保基數及比例一覽表
社會保險基數: 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按上年1-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進行確定。繳費有基數上限和基數下限。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下面是歷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
年度 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元)
2008 44715
2007 39867
2006 36097
2005 32808
2004 28348
2003 24045
2002 20728
2001 18092
2000 15726
1999 13778
1998 12285
1997 11019
1996 9579
1995 8144
1994 6540
1993 4523
1992 3402
1991 2877
可以根據這個算普通的繳費基數。
繳費比例按照社保要求為:
對職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五險」: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1%(非農業戶口)14%(農業戶口),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5%,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1%,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4-1.2%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Ⅶ 2009年北京社保繳費基數及比例
1.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726元。
2.凡是上回一年職工月答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1178元。
3.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608元。
4.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236元。
5.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490元。
6.本市和外埠農民工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800元。
比例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3,單位承擔10%;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0.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0.8%;
Ⅷ 2008年北京市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是社平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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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繳費工資基數調至3322元時間:2008-03-27來源:北京日報2008年3月26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通知,根據市統計局公布的統計結果,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上漲,凡以上一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月均繳費工資基數均上調為3322元。2008年4月1日起,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的單位與職工將按照新的繳費工資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
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07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統計結果顯示,2007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9867元,月平均工資為3322元,月平均工資比2006年增長314元。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北京市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與被保險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水平緊密掛鉤,形成了多收入、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繳費基數的高低與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掛鉤,繳費下限為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上限為月平均工資的300%。
凡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9966元;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60%、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325元、1993元、1329元;北京市和外埠農民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確定,繳費基數為每月730元。
此外,通知還公布了2008年度個人委託存檔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金額。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664.40元、失業保險費66.44元;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398.60元、失業保險費39.87元;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265.80元、失業保險費26.59元。個人委託存檔人員醫療保險: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162.76元,其中基本統籌151.13元、大額互助11.63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23.26元,其中基本統籌11.63元、大額互助11.63元。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通知,2008年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下限過渡比例暫不調整,具體標准仍為上一年度(即2007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Ⅸ 2008年北京市社保繳費比例單位和個人分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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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保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
以北京市為例,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