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你好,用人單位一直沒有給員工交納社保
你確認用人單位沒有給有僱傭關系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到用人單位所轄勞動監察局去舉報並且提出訴求。
『貳』 我們公司一直都沒給員工上社保,是違法的嗎
這個是違法的行為的,跟你的員工簽訂了勞動協議,不交社保怎麼能行呢?
『叄』 工作八年單位一直沒有買社保如何解決
可以要求公司補齊社保;但是個人部分需要自己承擔,不能折算的;提供能證明工作時長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等;公司不簽合同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從勞動關系開始的時候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定的經濟補償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肆』 單位一直沒給員工繳社保,員工能要求單位補繳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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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繳交義務:社保必須由用人單位專統一屬繳交,單位代扣代繳,而且必須足額繳納,這是法律賦予每個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
2.未交社保屬於違法行為,社會保障法明確要求單位繳交,如果單位沒有繳納,屬於違法。
3.單位違法:第一,可以以未繳納社保為依據,提出申請離職,並要求給予經濟補償金。第二,單位未繳納,社保徵收機構可以給予單位行政處罰罰款。
4.補繳辦法:以深圳為例,如果是社保完全沒繳納,只能補繳最近半年社保,而且手續繁瑣,需要很多資料。如果是已繳納,只是沒有按應發工資繳納,而是按基本工資繳納,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只能補繳近2年社保,具體請咨詢當地社保局。
『伍』 單位很久沒有給交社保了,員工該怎麼辦
六年沒有給繳納社保你是怎麼知道的?你可以自己去社保部門查詢,落實以後再跟單位談論此事,別道聽途說反而被動,假如真的是這樣,單位已經違規了,要求改正,同時可以像社保部門及保障部門舉報和投訴?
『陸』 工作十年單位一直沒給交社保怎麼辦
如果要維權,可以去所在區勞動局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不成功可以到法院起訴。仲裁院和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