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號入職會不會影響保險和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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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於企業要幫新員工繳納社保要走很多流程:如果員工工作日的工資剛好能達到單位扣除部分與個人部分之和就可以幫其繳納社保了《勞動合同法》以及《社會保險法》強制規定只要發生勞動關系就得繳納社保,員工就離職了,這是義務,逃避不了,至於個人工資不夠代扣個人應繳的!一般是15號之前入職的當月就得繳納社保,到時就算員工投訴了,勞動局那邊也是需要站在雙方考慮的。我個人意見是,15號之後入職的要下月補繳。但是員工需要付出的代價就很高了,即使敗訴也可以補繳,需要通知員工自己補繳那部分。所以你們要繳納兩個月的社保。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所以可能流程還沒走完(第五十八條),風險也不會太大。於是很多公司在新員工入職不夠一個月的很少有繳納社保的,如果工資都不夠兩者之和而且在職也沒有一個月我覺得可以不繳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是進入公司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繳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B. 15日以後入職,需要繳社保嗎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C. 15號以後入職的員工就不給交社保了嗎
沒有這一回事。社保辦理時間:5-20號,河南天邦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個人社保補交
D. 新員工15號入職,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如何計算
嚴格的說只要員工在一個自然月內上過一天班,該月就要繳納社保金,離職也是一樣。由於社保和工資都是按月計算的,該員工在月底入職、在月頭離職的可以簡算為一個月,簡算後仍有餘日的,單位應該多繳納一個月的社保金,當然員工也要按規定比例交(只是很多單位都沒有這樣操作)。
一般本月的社保金(因為要計算工資、做報表等)在下月交到社保中心,每月5日-25日為繳費日,過了25日又要劃到再下個月去了。
這兩個時間都以員工入職和離職時間為准,單位延遲辦理繳費的可能會被處以滯納金。
E. 15號入職的,單位該為我買當月社會保險嗎
15號之前入職當月社保是由單位繳納的,30天之內辦理就可以了。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F. 15號辦理離職,公司本月應該為我繳納五險一金嗎
15號辦理離職,公司本月是應該有義務為你繳納五險一金的。不過大多數公司都是規定15號之前離職不辦理五險一金,這是為非法行為,只要你的離職程序合理,公司這種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勞動局解決,要求繳納五險一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拓展回答:
正常情況下,辦理辭職和離職的流程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G. 新入職員工如何繳納社保
新員工入職辦理社保。首先要給新員工辦理入職合同,到勞動局辦理合同備案,填寫《新參保員工登記基礎信息採集表》蓋公司章,然後帶著此員工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備案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即可。
H. 如果員工是當月15號後入職社保怎麼交
如果到20號左右入職的,時間比較緊張,當月入職的員工應該都給上的, 可能有的公司就自己規定的,15號之前給上,之後不給上,沒有法律條文,各公司可根據自己情況決定。——久領網路
I. 15日以後入職 要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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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看當地社保的操作期,如果到22日,時間截止了,社保只能下月補繳,如果系統操作增員成功但沒扣費的話,可以申請當月欠費注銷,如果帳面已經扣費就不能退了,你具體問下公司人事,一般人事會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左右交社保,以避免出現試用期員工突然離職,邦芒RENLI為你解答,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