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9年社保由稅務徵收後,企業還能拖員工社保嗎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
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一變化產生的影響:
1.小公司虛列員工工資的情況將得到有效遏制,工資支出、個稅申報、社保費繳納將無空可鑽。
2.公司必須要給員工上繳社保,使現在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和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的公司負擔增加。
3.公司按規定繳納社保負擔增加,相應個人繳納部分增加,在工資不變情況下,個人每月到手工資減少。在當前房供、教育、醫療負擔較重情況下,進一步降低個人日常消費能力。
⑵ 社保將由稅務局徵收,企業該如何正確繳納社保
方法如下:
1、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以及繳費申報情況。
2、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3、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2)社保由稅務徵收小企業擴展閱讀: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陰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無以下的罰款;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繳費單位逾期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⑶ 企業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這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企業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是好事還是壞事?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將規范企業不合規的社保繳費行為,有助解決漏繳、少繳社保問題。
由《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可知,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對於企業來說,其實很多企業都存在這樣的一個問題:在與員工簽合同的時候將員工的工資壓的十分低,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就可以用更少的錢來繳納社保,這其實是一種變相的偷稅漏稅現象。而社保由稅務機關全責徵收就很好的遏制了這一想像,可以促進社會的良性發展,同時也規范了很多企業的納稅規范。
小編認為,這一改革是十分可取的,既可以調節國家收支平衡又可以規范企業的行為,何樂而不為呢?
⑷ 中小企業如何有效應對社保入稅
答:一、將勞動關系改為業務合作關系
二、活用非全日制用工
⑸ 社保轉嫁稅務後小企業怎麼應對
社保由稅務直接扣除後,將由之前的企業代扣代繳變成直接扣除,小企業只能按照實發工資繳納社保金,用人成本將大幅度增加
⑹ 社保費由稅務局徵收企業怎麼做工資
只是在發工資時,是代職工繳納的,可以計入到其他應收款中。
例:本月工資費10000元,其中內1000元是個人的社保費容,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工資 10000
貸:應付職工薪籌 10000
付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籌 10000
貸:其他應收款 1000
庫存現金 9000
代繳社保費
借:其他應收款 1000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1000
⑺ 社會保險費由稅務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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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台了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其中涉及稅務方面的方案為:省級及以下國地稅機關合並,同時規定,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應該說,國地稅合並以後對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業務是個利好,但是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國地稅合並以後,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繳費基數不能再按最低繳稅繳納了,對企業來說,負擔確實會增加,企業應該提前規劃,做好預算;對個人來說,現在少拿,將來多拿,應該來說,影響不大。